# 北京交通伤情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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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得多长时间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得多长时间
内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那么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得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2938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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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内容:3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北京法院入围司法鉴定机构信息,解答:2020年3月,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专业机构信息&ldquo,解答: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如果碰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等级鉴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房地产评估、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产品质量鉴定等,当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二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专业机构的确定以当事人协商选择与人民法院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黄东洁律师2024.03.181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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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内容: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等级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0642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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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佳时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合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佳时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合理
内容:2、交通事故伤情 鉴定可以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也可以在治疗终结后自行委托具有资格的 伤残鉴定机构 评定伤残等级,6、交通事故鉴定时间如下:一般情况下,需要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的三日内委托进行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1、法律主观: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一般应在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正常情况下,如果在急救结束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医生就能够准确地诊断出受伤者的具体情况。
翁玉素律师2023.08.1085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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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的伤情鉴定是哪里出具(车祸伤情鉴定去哪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祸的伤情鉴定是哪里出具(车祸伤情鉴定去哪做)
内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去哪里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作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
吴梦云律师2023.02.2338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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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委托伤情鉴定要注意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委托伤情鉴定要注意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委托伤情鉴定要注意什么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那么交通事故委托伤情鉴定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51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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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
内容: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1、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那么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50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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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交通事故、侵权受伤后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为好?
陈宗琼律师
务工、交通事故、侵权受伤后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为好?
内容:因为雇佣、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经过诊治伤情基本稳定后,认为可能构成伤残的,就要考虑做伤残鉴定了,那我们应当在什么时候开始做鉴定呢?这主要考虑身体恢复状况和鉴定结果使用效果两个方面。从身体恢复状况来说,分两种情形:一种是以原发性损失为主的,出院后就可做鉴定;另一种以并发症为主的损失需要伤情稳定,过了恢复期以后才能做鉴定。一般来说,鉴定都是要考虑原发损伤、后续恢复的情况的。所以,我们笼统地说伤后3个月才开始做鉴定。但有的比如神经损失等就要超过6个月才能做鉴定。所以,有的受害人刚刚受伤,或者刚办完出院就找机构做鉴定,有点操之过急。
陈宗琼律师2022.12.158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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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内容: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交通事故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那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77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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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在多长时间内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情在多长时间内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伤情在多长时间内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那么交通事故伤情在多长时间内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4102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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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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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承认损伤怎么做伤情鉴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承认损伤怎么做伤情鉴定
内容: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承认损伤怎么做伤情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0558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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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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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伤残鉴定机构电话咨询,北京伤残鉴定机构电话咨询热线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伤残鉴定机构电话咨询,北京伤残鉴定机构电话咨询热线
内容:北京伤残鉴定机构电话咨询首先,我们来了解如何选择权威的伤残鉴定机构,希望本文能够为您对北京伤残鉴定机构电话咨询提供全面的了解和指导,在北京,有许多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办理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机构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北京伤残鉴定机构电话咨询热线抱歉,我无法直接提供北京所有伤残鉴定机构的电话咨询方式,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咨询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预约,并了解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
张芸律师2024.01.0258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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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内容:在伤残鉴定的申请过程中,申请材料的准备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这些材料不仅需要证明受害人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还需要向鉴定机构展示其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实践中,为了尽早获得赔偿金额,受害人应该在伤情稳定后尽快进行鉴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过早申请鉴定,以免影响鉴定结论的准确性,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1)鉴定时机的选择在进行伤残鉴定前,受害人需要了解伤残鉴定的时机,此外,如果受害人需要进行精神状态鉴定,还需要提供由国家承认的专业机构出具的相应的书面申请材料。
任冰峰律师2023.09.1440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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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内容: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去哪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冯清琴律师2023.05.052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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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交通事故,对方驾驶三轮摩托车逆行将我方当事人撞伤,伤者胫骨平台骨折等多处伤情,评为十级伤残,法院判决获得23万余元赔偿款,对方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元甲交通律师 102评论 -
北京交通事故,伤者主责,鉴定为一处十级伤残和一处九级伤残。为了帮助当事人拿到更多赔偿款,进行了诉讼,法院判决当事人获得赔偿款30万元,元甲律所为其争取了最大权益!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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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84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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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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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344评论 -
责任划分不公超过复核时间,该怎么处理?#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宋官骐|元甲律所 53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