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导读:
3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北京法院入围司法鉴定机构信息,解答:2020年3月,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专业机构信息&ldquo,解答: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如果碰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等级鉴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房地产评估、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产品质量鉴定等,当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二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专业机构的确定以当事人协商选择与人民法院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北京市,伤残鉴定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是法律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律师,了解这些机构及其功能对于代理案件至关重要。伤残鉴定是指通过专业的医疗手段和标准,对个体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体或精神功能的永久性丧失程度进行评估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赔偿案件的判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在北京,有若干家具有官方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这些机构通常隶属于卫生部门或司法部门。例如,北京市司法鉴定业协会就是一个负责组织和管理伤残鉴定工作的权威机构。此外,一些大型医院也设有法医科或类似的鉴定中心,提供伤残等级的鉴定服务。
北京有哪些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呢?
1、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
2、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3、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4、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
5、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
6、北京市顺义区法医院司法鉴定所;
7、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朝阳区);
8、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朝阳区);
9、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
10、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朝阳区);
11、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12、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
13、中国科协司法鉴定中心;
14、中天司法鉴定中心;
15、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
事实上,北京市发生的车祸案件伤残鉴定,受害人选择北京市的司法鉴定机构即可。在北京市,上述15家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受害人都可选择,如果寻求方便的话,朝阳区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选择朝阳区的法院。如上面的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等。
北京法院司法鉴定常见问题
1、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情况下会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解答: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如果碰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比如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等级鉴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房地产评估、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产品质量鉴定等,当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但法院认为案件审理确实需要,且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也应当启动委托鉴定程序。
2在民事诉讼中,常见的司法鉴定评估类型一般有哪些?
解答:婚姻家庭、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和财产权益纠纷是民事诉讼中的常见案件类型,诉讼中往往需要评估财产价值、确定伤残等级、辨别文件手印真伪等,相应地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建设工程造价类、会计审计类、知识产权类、 产品质量类鉴定及资产、房地产评估成为常见的委托鉴定评估类型。从北京法院近年委托的鉴定评估来看,这些类型的鉴定评估数量大约占比为95%左右。
3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北京法院入围司法鉴定机构信息?
解答:2020年3月,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专业机构信息“五公开”。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s://www.bjcourt.gov.cn/),点击“名册信息”栏目,或通过“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机构名册”栏目,就可以看到北京法院入围机构申报的信息。“五公开”的信息包括:各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外部评价信息、考核信息以及投诉举报渠道等。
4诉讼中,双方可以协商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吗?协商不成怎么办?
解答: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二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专业机构的确定以当事人协商选择与人民法院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事人申请鉴定评估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评估的,可以在确定专业机构之前询问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评估的,人民法院将根据不同类别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在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中随机确定。
5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是怎么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的?
解答:法院随机确定机构,全程公开透明,而且支持回放过程。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确保专业机构的随机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北京法院建立了对外委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辅助以信息化方式进行监督。当事人可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诉讼服务-鉴定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委托时间、案号、当事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委托法院等信息后,就可以在线回放专业机构随机确定过程并查询到结果了。
6如果对法院选定的鉴定评估机构或相关人员不满意,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吗?
解答:可以哒!
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充分说明理由后申请其回避:(一)曾经作为鉴定人、评估人员参加过同一个鉴定评估事项的;(二)曾经就同一个鉴定评估事项提供过专业咨询意见的;(三)曾经参与过同一个鉴定评估事项庭审质证的;(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应当回避的;(五)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的情形。
7鉴定评估的费用由谁负担?支付期限有规定吗?
解答:根据《规定》第三十一条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因鉴定评估发生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由当事人预先支付给专业机构。
为有效提高鉴定评估工作效率,防止借鉴定程序故意拖延诉讼,《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纳费用,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费用的,视为撤回鉴定评估申请。
8司法鉴定机构实施鉴定的期限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解答: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近年来,北京法院通过打造集约化专业团队、建立智能化委托平台、优化入围机构名册、加强机构考核评价等方式,不断压缩鉴定评估周期。目前,一般鉴定案件的机构平均用时已由2018年的109天压缩至30天内。
9如果对鉴定意见、评估报告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解答:《规定》第三十七条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如果对鉴定评估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通过通知专业机构书面答复、补正鉴定评估文书、补充鉴定评估,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质证或者重新鉴定评估等方式解决。
同时,为加强专业机构监督管理,缩短鉴定评估整体用时,减少当事人经济成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要求专业机构书面答复的,专业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人民法院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当然,如果专业机构书面答复异议后,当事人仍对鉴定意见、评估报告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专业人员确有必要出庭的,专业人员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评估事项有关的问题。
疫情期间,一些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积极与司法鉴定机构沟通协调,通过“云庭审、云鉴定”,有效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10对于申请鉴定评估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有“工具书”可供参考吗?
解答:当然有!针对诉讼群众不知道应当如何确定鉴定事项、准备哪些鉴定材料,导致需要多次申请、反复补正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效率的问题,北京高院分别于2021年9月联合市司法局和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法医临床和文件手印两大类21项《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于2022年6月联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工程造价鉴定、土地房地产评估和资产评估三大类36项第二批《委托鉴定评估规范指南》,两批《指南》涵盖了全市法院95%以上的委托司法鉴定案件。
在处理涉及伤残鉴定的法律案件时,律师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选择时,会考虑到机构的公信力、鉴定人员的专业性以及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