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意外险条款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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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对于格式条款对于重要条款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有义务进行提示或者说明,你可以主张此格式条款无效。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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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形
内容:离婚协议书无效有哪些情形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欺骗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的离婚协议无效。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160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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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中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效合同中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内容: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那么无效合同中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2.289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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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时,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无效时,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
内容: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下的三种合同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由上述情形看来,违约金条款不属于以上所列举的三种合同条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依附于合同约定而存在,先有合同约定,若违反此约定才能适用本条款向违约一方要求违约金的给付。那么合同无效时,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936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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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案不能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理由如下:首先,本案原告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主张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某开发区房屋管理委员会,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而开发区房产管理委员会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没有颁发房产证的职权,其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主体资格,颁证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其次,根据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无效行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防卫和对抗;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法律不可能因其起诉期限已过而承认其效力,这是对正义底线的突破,长远而言对社会更为不利。因此,本案不应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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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签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许瑞林律师
为什么说签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内容:为什么说签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欺骗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的离婚协议无效。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为什么说签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174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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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请双方协商解决。不应该存在强制购买对方的产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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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存在哪些情形会导致遗嘱无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存在哪些情形会导致遗嘱无效
内容: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那么民法典规定存在哪些情形会导致遗嘱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79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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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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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能否导致整体无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能否导致整体无效
内容: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大多出现在一份合同包括多项内容的情况下,如合同中不仅包括主合同内容,还包括保密条款、仲裁条款、免责条款、担保条款等,这些条款可能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只要主合同内容或其他条款真实合法,还是有效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那么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能否导致整体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2849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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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6、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那么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728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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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
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下列情况下订立合同时,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1.12.28103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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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保险合同中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保险合同中免除或减轻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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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合同书作废的情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合同书作废的情形
内容:离婚协议书无效有哪些情形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欺骗、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的,离婚协议无效。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那么离婚合同书作废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3097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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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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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就是说,你公司可以选择先行向A保险公司索赔,A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并在赔偿范围内代位行驶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你公司的请求合法,A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至于A保险公司的辩解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是格式条款,A保险公司是该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而该条款第二十五条免除了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所以这种“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总之,A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向你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6836元。之后,A保险公司可以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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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内容:我国《合同法》第 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负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所谓排除主要权利,是指格式条款中含有,排除对方当事人按照通常情形应当享有的主要权利。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那么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0229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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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后约定的违约条款是有效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无效后约定的违约条款是有效吗
内容: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那么合同无效后约定的违约条款是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2839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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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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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认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的几种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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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0724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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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格式条款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合同法还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那么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2851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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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内容: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那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17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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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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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2、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3、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格式条款和约定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约定条款。那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2847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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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法律咨询 333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元甲婚姻家事 446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财产分割律师 241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元甲婚姻家事 844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155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3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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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姚平 82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