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劳务纠纷处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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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范围和价值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范围和价值是怎样的
内容:审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财产的价值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定若属于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不予处理的财产财产价值以处理时的市场价值确定若属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财产价值的确定可适用“就高”原则即离婚时财产的市场价值高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处理财产时的市场价值高以处理财产时的市场价值确定法。6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范围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既包括离婚协议中末涉及的财产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及伪造债务侵占的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范围和价值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18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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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在与其沟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础上,律师有了重大发现: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刘先生签署门店转让协议,第二项对转让范围进行约定&ldquo,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案情简介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刘先生在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与王某和解,本以为店铺转让的事情圆满解决,可以安安稳稳地做生意了,没想到店铺的出让人王某再次将刘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转让范围:甲方将经营场所的所有装修、装饰、设备以及电器用品、酒水包括进货渠道一并转让给乙方(详细物品名称见双方签订认可的清单)甲方只带走私人物品&rdquo。
于海明律师2024.03.0177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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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样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怎么处理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相互配合办理遗产权属变更手续,遗赠扶养协议被扶养人死亡后如何办理遗产手续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法律分析:法律对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遗嘱中附加义务,如果继承人接受遗嘱,那么就必须履行遗嘱中的义务,法律分析:(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需要签遗赠协议吗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双方签字,只有确认才能表明双方当事人同意,关于遗赠抚养,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也是有效的。
李维律师2024.01.2625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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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发生纠纷该怎样处理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请求法院依法中止申请人行使探望权的处理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巳进入执行程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清求的可由执行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裁定无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在审理农村婚姻案件中。4夫妻共同财产涉及他人情况的处理夫妻婚后出资购买车辆并挂靠于他人名下的在离婚诉讼中对该车辆不予处理。在离婚协议中也就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所以律师提醒您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切莫意气用事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利。一旦签订协议书没有法定事由是无法撤销的。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发生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159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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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因抚养费数额变化引起纠纷的,该怎么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后因抚养费数额变化引起纠纷的,该怎么处理
内容:但钱某的提议立即遭到刘某的强烈反对,刘某认为是钱某想推拖父亲养育责任,坚决不同意降低抚养费的要求。无奈之下,钱某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减少抚养费之诉。被告钱xx的法定代理人刘某辩称: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每月2000元,原告应予以遵守。后经法院及双方代理律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支付的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降低至每月1000元,此案告结。那么协议离婚后因抚养费数额变化引起纠纷的,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245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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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多为孤老,没有子女,而扶养人通常为其近亲属,且已按协议尽到了对遗赠人养老送终的义务,为了使其占有的不动产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扶养人通常会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向法院起诉。遗赠扶养协议的立法完善1.扩大协议主体范围。为了保证遗赠人意思表示真实,建议立法明确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协议一律无效。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538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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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合同无效 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林艳英律师2023.03.064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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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相关案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相关案例)
内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样处理用工单位与 劳务分包 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 劳动争议 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 申请劳动仲裁 ,应该通过法院 诉讼 途径解决,合同无效 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 工程分包合同。
郭铭芝律师2023.02.144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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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围不清而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严格审查。关于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样处理,下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黄东洁律师2022.04.2227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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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向甲方主张款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向甲方主张款项)
内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样处理用工单位与 劳务分包 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 劳动争议 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 申请劳动仲裁 ,应该通过法院 诉讼 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李孟阳律师2023.02.2815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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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应如何偿还债务,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应如何偿还债务,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
内容: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目前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那么夫妻离婚应如何偿还债务,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134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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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除了上述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那么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18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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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目前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那么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879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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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的财产产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的财产产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的财产产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可以起诉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不明的财产产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172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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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客户与被告签订电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权转让协议,多方谈判成功签署和解协议后被告拒绝履行和解协议,后期通过支付令方式处理,客户春节前成功收回投资款👏👏👏 这类型纠纷实践中骗局特别多,擦亮眼睛👀👀👀
王熙 531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549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42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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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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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61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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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 9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