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工伤要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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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25 54 人收看
法律法规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工伤认定去哪里认定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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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鉴定过期了还可以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伤鉴定过期了还可以怎么办

    内容: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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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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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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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单位盖章吗_工伤鉴定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盖章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单位盖章吗_工伤鉴定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盖章

    内容: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工伤鉴定需哪些材料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代表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伤事故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的诊断证明。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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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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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定工伤伤残的具体流程: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递交申请表等材料;然后由社保局或劳动者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再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眼晴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眼晴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下面我们通过小编整理的资料为您解答眼睛工伤怎么鉴定以及眼睛工伤的加你当标准。眼晴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眼睛工伤也是属于工伤的,一般来说,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话,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去申请,需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才可以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是认定工伤等级以及后续的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

    陈宗琼律师
    2022.03.2863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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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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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鉴定一季度可以鉴定几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工伤鉴定一季度可以鉴定几次

    内容:工伤鉴定一季度可以鉴定几次按实际情况,对于工伤鉴定并不会有时间期限和次数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了做好新时期工伤认定工作,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和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和文书的通知》为依据,做到了文书的统一化、格式化,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进行认定。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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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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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是劳动局来做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工伤鉴定是劳动局来做吗

    内容:工伤鉴定是劳动局来做吗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冯清琴律师
    2022.03.287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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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处于康复期间的,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申请,而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及时申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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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内容: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刘晓红律师
    2022.03.2857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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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医疗诊断证明等。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则需要以下材料:劳动者有效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工伤鉴定司法程序走完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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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工伤鉴定司法程序走完要多长时间

    内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邢颖律师
    2022.04.09157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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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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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内容: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及与工伤相关项目的确认按本办法执行。专家库名单由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第七条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工伤鉴定(确认)的以下具体工作:(一)属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那么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853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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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则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事故中伤残鉴定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伤事故中伤残鉴定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且在工伤事故中,认定劳动者是无责的,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过错,劳动者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王学瑞律师
    2022.03.2851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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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要在哪里进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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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工伤鉴定要在哪里进行

    内容:工伤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那么工伤鉴定要在哪里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9106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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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出工伤后工伤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个人出工伤后工伤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内容: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林艳英律师
    2022.03.2871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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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后后续治疗费跟谁要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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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工伤鉴定后后续治疗费跟谁要

    内容:工伤鉴定后后续治疗费跟谁要:工伤后期治疗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进行承担。工人在职期间,职工因为工伤或者工伤复发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的项目目录和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不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他的过错而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承担。

    张嘉娱律师
    2023.05.182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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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承诺不做工伤鉴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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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员工承诺不做工伤鉴定是否有效

    内容:但员工后悔要求做鉴定的之前承诺不能阻止员工做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张芸律师
    2022.02.2223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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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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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鉴定最佳时间,工伤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伤伤残鉴定最佳时间,工伤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内容:一、工伤伤残鉴定的基本概念工伤伤残鉴定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专业医疗机构对受伤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功能测试、伤残程度评估等系列程序,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伤残程度进行认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mdash,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1)及时治疗与康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职工应首先及时接受医疗救治,积极配合康复训练,以便最大限度地恢复身体功能,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工伤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及相关法律规定。

    任冰峰律师
    2023.09.0818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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