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写物品损失 #
被浏览:418次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程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程序
内容: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车主可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投诉。那么交通事故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483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不会影响,你这只是交通事故,既不是违法也不是犯罪
-
如何鉴定交通事故后的车物损失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鉴定交通事故后的车物损失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那么如何鉴定交通事故后的车物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438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可以胜诉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可以胜诉吗
内容: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可以胜诉吗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确定双方的责任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按照责任大小承担赔偿义务。所以另方当事人会去法院起诉因为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以为绝对可以胜诉。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以按以下处理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即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等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协商达成致即可。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证据的种法院审判时会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后才会决定是否采信定责书。另外方不服责任认定书的要提出相应证据证明确实不合理。那么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可以胜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64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如何鉴定交通事故车物损失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鉴定交通事故车物损失
内容:如何鉴定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为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委托物价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肇事车辆、受损物品进行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涉及保险车辆时要通知有关保险公司参与鉴定。其鉴定结论书作为车辆损失赔偿的依据。那么如何鉴定交通事故车物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55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59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对此应作如下理解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那么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3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部门相关人员会对你损害的车辆和物品进行统的保管接下来会对损失的车辆和物品进行检验和鉴定检验鉴定完之后会委托价格事务所进行价格上的鉴定在鉴定价格的时候双方的当事人要在现场那么投了保险的车辆还要让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在现场。那么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49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有保险的按照保险赔偿无保险的由责任方赔偿。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和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存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那么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32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理赔时可以不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陈宗琼律师
理赔时可以不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内容:理赔时可以不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需要保险公司会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第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那么理赔时可以不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60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只要是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责任比例的话有责任方都必须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民事赔偿义务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损失费用单据材料在事发地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899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
内容: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1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内容: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那么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20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 财产损失、人身损失理赔标准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 财产损失、人身损失理赔标准是什么
内容:所以,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不仅适用于财产损失,还涉及到人身损失的赔偿,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案例进行审核和处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交通事故的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的理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车辆、物品等财产的损毁、丢失或损坏,应当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对于小明的人保索赔进行了审核,包括出院证明、诊断证明、治疗明细等方面的资料,最终给予了小明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合理赔偿。
赵金保律师2023.07.0594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轻微交通事故不开认定书合法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轻微交通事故不开认定书合法吗
内容:轻微交通事故不开认定书合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的自行协商赔偿问题可以不出具责任认定书。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那么轻微交通事故不开认定书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853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公出交通事故物品损失补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出交通事故物品损失补偿
内容: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裣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公出交通事故物品损失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0687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师某的爱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只同意赔偿修车费,不同意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委托元甲,在元甲律师的争取下法院全额支持了车辆贬值损失,元甲律师的专业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元甲交通律师 130评论 -
租来的货车、雇佣的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要承担责任吗?只有专业律师理清各方关系,才能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922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594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645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388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745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4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