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导读:
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那么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关于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