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如何进行鉴定

导读:
事故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申请重新鉴定。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车主可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投诉。那么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如何进行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故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申请重新鉴定。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车主可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投诉。关于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如何进行鉴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如何进行鉴定
一、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完毕后受损车辆、物品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代理人持当事人的委托书代理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到处理机关开出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委托书前来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委托鉴定工作有涉及投保的车、物应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否则出现的争议问题由当事人或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收到鉴定委托书后向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事故当事人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勘估鉴定场所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勘估参与权利。
三、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鉴定人员现场勘估时对受损车辆或物品损坏状况、换件或修复项目进行具体记录参与勘估的有关当事人当场对照后应对记录情况签署确认或提出异议。
四、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按照规定的鉴定准则进行损失价格鉴定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车主或物主应按省规定的标准缴交鉴定费然后领取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上述鉴定费由车主或物主先行垫付待事故结案后由事故责任人按处理机关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
五、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经事故处理机关确认后成为事故结案时确定损害赔偿的合法依据。事故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申请重新鉴定。
六、交通事故的车主或其指定代理人有权在鉴定数额范围内自行选择有技术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修复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指定厂家修复更换的零部件应与评估鉴定书的要求相符维修厂不得以次充好。维修厂家应对鉴定书列明的维修项目和换件项目作出质量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与车主签订维修合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时车主可向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