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导读: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那么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关于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一、怎么选择车损鉴定时间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车辆修理后车辆所有人往往会提出赔偿车辆减值损失的请求但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但近年来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二、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