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级残疾是否完全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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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丧失劳动能力能申请残疾证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大病丧失劳动能力能申请残疾证吗
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那么大病丧失劳动能力能申请残疾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927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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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艾某与周某买卖饲料的合同关系成立,合法有效。《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中,当周某接收艾某交付的标的物时,应对所接受的标的物在法定或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检验,并在发现质量瑕疵时及时通知艾某,并保留通知的相关证据。但周某多次购买饲料,一直未提出质量问题,导致超过质量异议期间,从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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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伤有误工费吗_被撞伤是否可以索赔误工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撞伤有误工费吗_被撞伤是否可以索赔误工费
内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被撞伤是否能索赔误工费被撞伤能索赔误工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吴梦云律师
2022.05.0818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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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伪造遗嘱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必要时要给予法律制裁,即剥夺行为人的一些权利。为此,《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本案中,陈女应该不属于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陈女属于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但由于陈男的骗局被揭穿,其伪造遗嘱的目的并没有达到,没有给陈女造成生活困难的严重后果,所以,不属于情节严重。陈男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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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父母是否对残疾子女抚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父母是否对残疾子女抚养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民法典中父母是否对残疾子女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944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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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请支付生活费,被抚养人是否参加诉讼?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诉请支付生活费,被抚养人是否参加诉讼?
内容:经鉴定,廖某的伤残为二级。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某无责任。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计计313298.34元;另查明,原告廖某生有一子4岁,一女9岁。另一种意见认为,被抚养人是赔偿权利人,应通知其参加诉讼,否则不能判决被告直接向受害人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该条规定被抚养人可以成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主体。如果受害人已经主张了残疾赔偿金,因该残疾赔偿金已包含了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无须通知被抚养人参加诉讼。那么诉请支付生活费,被抚养人是否参加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34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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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
许瑞林律师
民法典中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
内容:非因公死亡,社保待遇有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那么民法典中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217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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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严重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二级伤残严重吗
内容:二级伤残算是很严重的了二级伤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完全性失语,双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双眼盲目5级,四肢瘫,偏瘫或截瘫。
赵金保律师
2022.03.0375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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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成年后离婚是否可以要抚养费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子女成年后离婚是否可以要抚养费
内容: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那么年逾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有权要求其父母给付抚养费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作何种理解,是正确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也是审判实务中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根据该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据此,已逾18岁的在校大学生,因其已经成年,且接受的教育并非高中或以下学历的教育,父母便没有为其提供抚养费的法定义务。那么子女成年后离婚是否可以要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218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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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是否可以确认丧失继承权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是否可以确认丧失继承权
内容: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是否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周春花律师
2022.04.15246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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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
内容: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同时负有义务的一方无论有无抚养能力,必须全力履行抚养义务。夫妻因抚养发生纠纷时,可要求有关单位或者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强制对方履行抚养义务。义务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夫妻一方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另一方是否有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6103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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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完全继承遗产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完全继承遗产
内容:若没有法定继承人,法律上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那么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完全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95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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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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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伤残赔偿系数(赔偿比例)对照如下:伤残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赔偿系数10.90.80.70.60.50.40.30.20.1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1)受害人不满60岁的,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刘晓红律师
2023.06.2981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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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原谅是否丧失继承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原谅是否丧失继承权
内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原谅是否丧失继承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的理应丧失继承权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并且被遗弃人原谅了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段建国律师
2022.03.0324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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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的评定标准,二级残疾人评定标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二级残疾的评定标准,二级残疾人评定标准
内容:二级残疾证的标准如下:重度智能减退,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双下肢高位缺失,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李维律师
2023.08.0392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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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内容: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首先,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首先,主观上,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且动机为争夺遗产;其次,在客体上,所侵害的必须是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犯罪行为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不论继承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胁迫手段,只要导致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歪曲,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邢颖律师
2022.04.15936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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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有监护人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有监护人
内容: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那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有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16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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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元甲婚姻家事 552评论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694评论 -
【法院判了!消费者凌晨在烧烤店就餐时因与他人发生矛盾、相互殴打且死亡的,烧烤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https://leyu.dalvlaw.cn/itver/n/946182/13811897481?compId=40051243
邢颖 163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69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27评论 -
为了孩子不离婚,真的是对孩子好吗?一个孩子如果长期在父母矛盾、失和、吵架中成长,一定会比父母离婚对她的影响还要大。你要知道,孩子也是独立的个体,并不是你们婚姻的附属品。而且,孩子幸福与否,也并非完全取决于家庭关系是否完整。虽然我们给不了孩子完整的家庭,但我们可以给孩子完整的爱。可联系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婚姻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5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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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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