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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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内容: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针对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交管部门提醒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诉讼权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该规定实施后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提出过高经济赔偿要求交管部门调解难达成协议还有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下达10个工作日内忽视交警告知申请调解期限因忙于看病等原因错过申请调解时限此外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交管部门难以进行调解。由于以上这些原因造成目前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案呈上升趋势。那么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71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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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3、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逾期竣工,诉讼时效为工程实际竣工之日后三年,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逾期竣工主张有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限届满丧失时效,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或 施工合同 约定有形象进度节点工期的,发包人主张节点工期延迟,诉讼时效为当事人提出工期顺延或工期迟延签证申请后三年,如工期争议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质量缺陷鉴定出具意见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王学瑞律师2023.03.0387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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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承诺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承诺
内容:一、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承诺(一)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
于海明律师2022.03.2118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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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出的将侵权责任发包方追加被告的请求会被受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原告提出的将侵权责任发包方追加被告的请求会被受理?
内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发包方侵权责任的承担责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起诉后发现工程的施工方等也是责任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追加被告的请求。
周春花律师2022.04.0652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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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吗
内容: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吗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那么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提出精神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90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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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二审能提出工程质量鉴定,但在一审期间,可以通过申请工程质量鉴定的方式进行举证的发包人没有提出鉴定申请的,一审判决后错过举证期限,二审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无法获得法院支持。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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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完了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质量款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结算完了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质量款
内容: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工程结算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扣除质量款,总的来说,在工程结算中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除质量款,取决于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业主可能滥用权力,对项目的每一个小问题都要扣除质量款,这不仅影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健康的工程合作关系的建立,作为一个综合性解决方案,我们建议在工程结算中,双方应以合同为基础,明确质量款的扣除事宜,因此,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给业主提供理由扣除质量款,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这对是否扣除质量款具有重要影响。
赵金保律师2023.12.252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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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建筑质量要求内容有哪些?
内容:工程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里所说承包人的过错是指:1、承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工程设计缺陷,没有提出,继续施工的;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许瑞林律师2022.04.0668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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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以产品质量问题恶意拖欠货款应该怎么办_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客户以产品质量问题恶意拖欠货款应该怎么办_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如何处理
内容: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怎么办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在现实交易中很多交易不规范普遍存在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即使有签订买卖合同对质量的问题也没有进行一个明确的约定。对货物的签收、双方对质量问题的协商过程做好证据保全。
邢颖律师2022.05.0632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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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逾期提出质量异议是丧失胜诉权,但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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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小区服务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小区服务
内容:这是物业服务公司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条件。如双方可以作以下约定:合同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产生争议时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作出鉴定,评估费用由首先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者承担。催天下合和社区计划应用智能化大数据,通过系统平台的催缴服务三部曲,有效提升物业管理费的缴费率。那么如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小区服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106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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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工程款对方反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反诉)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起诉工程款对方反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反诉)
内容:----不支付尾款的诉讼应该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论今后是否重建.原来的合同已经完成,就应该可以获得工程款.两年前做的工地没给钱我起诉了,结果对方反诉了说工程不合格怎么办,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证据资料必须充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ldquo。
段建国律师2023.04.1985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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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艾某与周某买卖饲料的合同关系成立,合法有效。《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中,当周某接收艾某交付的标的物时,应对所接受的标的物在法定或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检验,并在发现质量瑕疵时及时通知艾某,并保留通知的相关证据。但周某多次购买饲料,一直未提出质量问题,导致超过质量异议期间,从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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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向法院提出程序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向法院提出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同时,当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赠与。不过,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这有别于赠与人自身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那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向法院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62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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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方患乙肝另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中方患乙肝另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内容:夫妻中方患乙肝另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的规定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由此可见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中并没有包括乙肝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因此夫妻方患有乙肝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能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条件。那么夫妻中方患乙肝另方可以提出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50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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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
内容: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法理上,建设工程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总体而言,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是请求总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的前提和基础;分包人有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的,总包人有权拒绝分包人相应的请求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进场组织施工。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其反诉请求。但对于K公司所提出的有关质量问题,C公司未发表意见。诉讼中,G公司申请对其施工的南河和安河防护片工程进行造价司法鉴定。为此,法院认为K公司已放弃了对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没有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关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司法鉴定。那么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114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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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范文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范文
内容:一、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范文(一)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
陈明月律师2022.03.2143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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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能否代位继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能否代位继承
内容:《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林艳英律师2022.04.1537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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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13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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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挂靠,工程欠款、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 没有施工合同、其他证据缺失,怎么办? ☆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30年法院工作经验的专家老师,帮你快速要回工程款!已帮助14000+人,成功要回工程款21亿元!3月15日19:00,扫码观看,直播密码私聊获取。
郭铭芝 725评论 -
受害人在用水泵给稻田抽水灌溉过程中,因水泵漏电导致受害人触电死亡;被告认为生产的水泵经检验产品质量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作为依据,不应当承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认为受害人属于意外死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57万余元🙏🙏🙏
王熙 200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953评论 -
如果你是离婚的无过错方,一定要及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可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147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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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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