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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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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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内容:1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第一部分因交通事故非致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二部分因交通事故致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三部分因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 ...那么2022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2760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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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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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式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式
内容:可见,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除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外,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根据受害人一方的声请,由法院责令侵权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依下列五种标准综合评判。侵权情节不同,反映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为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的另一重要因素。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那么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37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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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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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方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方式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3104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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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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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105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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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4年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内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的规定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那么2014年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2717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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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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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许瑞林律师
2013年贵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内容:贵州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5.01元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52.88元三、农民人均纯收入:4145.35元四、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5.76元五、贵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708元/年;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30元/天,特区50元/天。那么2013年贵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431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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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分析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分析
内容:车祸大家所不愿意见到的,却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发生,本文针对此问题为大家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综上,在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外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是并列的赔偿项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341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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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内容:202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1、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不同的项目公式不一样。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那么202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718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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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6、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按需据实。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1774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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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及计算方式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5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及计算方式
内容: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者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陪护时间护理依赖程度可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那么2015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2757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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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时,如何计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时,如何计算?
内容:道路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当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时,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时,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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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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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如何计算出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如何计算出的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如何计算出的一、财物方面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相关知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各地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如何计算出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342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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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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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陈宗琼律师
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内容:1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第一部分因交通事故非致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二部分因交通事故致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三部分因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 ...那么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737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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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内容: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陈敏律师整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17元/年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5142元/年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7548元/年Q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582元/年3631.83元/月119.40元/天6、死亡赔偿金城镇2430920486180元农村1011720202340元7、丧葬费43582元/年126个月21791元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那么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2773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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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
内容: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采取定型化方式即以20年的固定期限为标准从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期限。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那么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105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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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1月27日14:00 】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帮您快速拿到赔偿款!元甲交通律师 27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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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14评论 -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已帮助20000+个家庭获得35亿赔偿款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2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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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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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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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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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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