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方全责私了后还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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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2022-08-01 127 人收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五条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签发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一、私放他人出境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私放他人出境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二,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处罚,可以在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的同时附加适用,(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审核验放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限期出境是指给被处罚人一个明确的出境最后期限,限其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离开,并不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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