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哪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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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2023-06-19 10 人收看
仲裁员应按时参加开庭、合议、现场调查及其它案件审理工作,不得无正当理由缺席、迟到、早退,仲裁员应按时参加开庭、合议、现场调查及其它案件审理工作,不得无正当理由缺席、迟到、早退,兼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从事过人事工作的退休干部中聘任,兼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从事过人事工作的退休干部中聘任,仲裁员审理案件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仲裁员应注重仪表,服装整洁,举止得当,在开庭、调查询问时不得从事与案件审理无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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