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损害赔偿是指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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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总结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针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直接经济损失和残疾赔偿金三方面内容,赔偿金额需要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费用,即医疗费用、直接经济损失(交通费用、修理费用等)和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不同费用,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来确定的,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赔偿标准是由交通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标准来确定的,其次,医疗费用是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费用的现场救治、住院治疗、药品费、诊疗测试费、康复和护理费用等,在理赔时,对于直接损失需要提供相关凭证,如维修费、配件费用清单、拖车费收据、住院治疗期间的住宿费、餐费等相关凭证。
翁玉素律师2023.06.066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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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想咨询交通事故方面的什么问题,你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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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纠纷与财产损害赔偿)
内容:二、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把精神损害赔偿写进法律规定,全国人民很受鼓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侵权责任法,被侵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基本条件:1、行为人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人身权益,而不是其他权益,被侵权人只有对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才有权利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非人身权益无权提出精神损害,比如,行为人损毁了他人传了几代的名画,被侵权人只能要求侵权人就损毁该名画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虽然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可能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但是侵权人不应承担因侵害他人物权所引起的精神损害。
崔玉君律师2024.01.0266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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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即自然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并导致精神痛苦,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依法给予赔偿。至于财产权受到损害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也有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可见,对于特殊情况下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要件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一般认为,当人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特定的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寄托于某一种具体的纪念物品之上时,这种具体的纪念物品就具有了人格利益因素。例如,初恋时情人赠送的定情物,虽然价值不大,但意义重大,成为某种象征。宠物狗在法律上应视为主人的“财产”,即使你们对宠物狗“寞寞”具有很深的感情,但它并不具有人格利益,因此无权要求肇事司机赔偿精神损失。假如宠物被撞死是由于司机疏忽大意造成的,那么司机应当按照狗的市场价格向你们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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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基于这一原则,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一般都有具体衡量的标准,应当全部赔偿,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本条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作了完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这是指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益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
姚平律师2023.07.1062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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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一览表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一览表
内容: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会遭遇意外事故或者遭受他人的攻击、伤害等,造成人身损害,这时候就需要从法律角度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是指因他人过错致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而产生的赔偿费用。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出发,为大家介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一览表,帮助大家了解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以及案例分析。
张芸律师2023.06.2149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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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当以重新审理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作为计算赔偿的标准。理由如下:一、从司法解释精神角度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五条之所以明确规定赔偿时间计算点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而非“侵权行为发生时”,本身就从制度设计上做出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倾向性选择。二、从期限利益角度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审判决并未生效,尚未进入实质履行义务阶段,客观上推迟了赔偿时间。赔偿责任人因此享受了期限利益,理应多赔偿一些;赔偿权利人因审理期限延长相关损失进一步扩大,相应的,理应获得更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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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构成要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构成要件
内容:三、司法解决的过程如果受损害方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下是一般的司法解决过程:1. 提起诉讼:受损害方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二、权益保护的途径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受损害方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协商和调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以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在财产关系中,由于合同违约、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受损害方要求损害赔偿的争议。
李维律师2023.09.13102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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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第一开庭是调解还是审判)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第一开庭是调解还是审判)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犯了他人权益自己有财产的话其应当如何承担损害赔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段建国律师2024.01.2424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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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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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内容:但不论是实施家庭暴力,还是重婚等情况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但不论是实施家庭暴力,还是重婚等情况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协议离婚后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协议离婚后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等行为,导致自己遭受精神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申请,但当事人在 协议离婚 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张旭律师2024.01.3134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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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要怎么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要怎么算
内容:二、合同法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在计算损害赔偿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损失、因违约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等,在计算违约金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因素: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数额。
郭铭芝律师2023.10.1799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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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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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能继承,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精神损害赔偿权是否能继承,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吗
内容:5、法律主观: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1、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行为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黄东洁律师2023.11.30104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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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是一项法律制度,用于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侵权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1、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侵权行为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建立健全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中国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以及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等措施,努力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李孟阳律师2023.06.1986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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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怎么举证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怎么举证
内容:2.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ldquo,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证据如何收集法律分析: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翁玉素律师2024.01.2358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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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内容: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旨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整个社会对此的意识和认知,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在一方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等合法权益时,应承担修复损害的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于海明律师2023.12.1159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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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这些标准覆盖了各种不同的损害类型,包括医疗费用、丧失收入、残疾补偿和死亡赔偿,这些标准旨在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财产赔偿,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标准,死亡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人身损害程度、家庭状况以及遗属关系等因素来确定的,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中国政府已经建立了一套详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总而言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中国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具有权威性的赔偿标准,其次,交通事故还可能会导致受害人的丧失收入。
孔孟廷律师2023.06.0633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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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
内容: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需要对其过错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使婚姻更有凝聚力,同时也为了保障婚姻当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离婚赔偿制度。那么,夫妻离婚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2023.07.2740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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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难点,离婚损害赔偿案件如何审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难点,离婚损害赔偿案件如何审理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类纠纷呈现过错事实隐密性、矛盾冲突激烈性、定性裁量复杂性等特点,如何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首先,应依法审查案件是否满足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要件;其次,要甄别当事人主张的情形是否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再次,要判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否构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其主张;最后,若当事人的请求可予支持,还需结合离婚事由审慎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王熙律师2023.07.1947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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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元甲婚姻家事 275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302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
姚平 472评论 -
如果你是离婚的无过错方,一定要及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可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62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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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374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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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才知道对方婚内出轨还可以要赔偿吗 一般来说,离婚损害赔偿都是在离婚时才提出来的,但若当时发生了由于被隐瞒没有发现自己配偶有婚内出轨,直至离婚后才知道的,作为婚后还有权提离婚损害赔偿的被告或者协议离婚的无过错者,应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该请求才具有法律效力。 1、依据规定,被告在离婚诉讼时,没有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2、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应当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
刘晓红 84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