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由包工头王某请去工地做泥瓦工的,工作时不慎坠入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积水坑中,导致右脚粉碎性骨折,事后是包工头和工友送我去的医院,像这种工程分包的情况下的工伤事故该找谁来赔偿呢,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首先,在工地上受伤骨折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