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借条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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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6-27 122 人收看
二、权利主体不同: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也就是说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和由其组成的业主大会,即使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过是一个义务主体罢了,物业服务企业处于被管理、被监督的地位,三、参与主体不同:物业管理活动的参与主体有建设开始商、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业主、房屋认购人、租户、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如有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服务企业,则两者也属于参与主体之列,物业服务指的是业主入住房屋之后向专业的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而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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