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某某借款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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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怎样偿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怎样偿还
内容:需要提醒法庭注意的是,原告张某某的丈夫王某某因2001年犯盗窃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本案被告贾某某向原告偿还50000元的时间即2007年1月12日,原告丈夫王某某尚在服刑期间,那么,原告不用其身份证而以王某某名义开户,个中原因,令人深思。鉴于欠条上关于利息的约定只是原告张某某的一方意思,被告拒绝追认,应当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未就利息达成协议。综上所述,本案在借款之时并未约定利息,且被告贾某某已经清偿了其向原告所借的50000元借款,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消灭,原告不再享有债权请求权和诉权,建议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那么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怎样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76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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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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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可没想到的是,杜某某在借款到期后,以生意失败,四处欠债,现在没有钱为由推脱还款。从王某某反映的情况来看,王某某和杜某某以及杜某某和李某均存合法有效且已到期的债权债务关系,杜某某怠于行使对李某的债权,致使王某某对杜某某的合法债权无法实现,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王某某可以以李某为被告,以杜某某为第三人,以代位权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直接向王某某还款。最后提醒王某某的是,如果法院判决代位权成立的话,王某某和杜某某以及杜某某和李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归于消灭,杜某某借王某某的钱将由李某来归还。那么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12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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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
内容: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目前,法律只规定了连带共同保证,没有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连带共同保证是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而各自对全部债务均负完全的保证责任的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人共同担保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履行而为的保证。因此,在共同保证中发生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那么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40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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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某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某某工程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陈宗琼律师
北京某某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某某工程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内容:北京某某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某某工程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文号:一中民终字第16586号 上诉人北京某某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经理。上诉人北京某某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因与被上诉人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某某工程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224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某某世纪公司诉称款项全部向航空港某某分公司支付后,航空港某某分公司未还款。航空港某某分公司的辩称理由可信度高,该院予以采信。那么北京某某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某某工程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2697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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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款合同纠纷是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中的内容或不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约定而产生的争议或者是纠纷。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可以是共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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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诉赵某婚内借款纠纷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孙某诉赵某婚内借款纠纷案
内容:孙某某诉赵某某婚内借款纠纷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纠纷原告:孙某某,女。原告孙某某诉称:其与被告系夫妻关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上述款项。现二人已复婚,复婚时双方讲明是无条件复婚,故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经审理查明,1981年2月25日原告孙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登记结婚,1998年11月4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孙某某借给赵某某的5万元钱,赵某某在两年内还清。原、被告在离婚时一致同意,由被告在两年内向原告还借款5万元,这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应予以认可。那么孙某诉赵某婚内借款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309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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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时未约定利息借款人是否应偿还利息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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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时未约定利息借款人是否应偿还利息
内容:借款协议时未约定利息借款人是否应偿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鉴于欠条上关于利息的约定只是原告张某某的一方意思,被告拒绝追认,应当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未就利息达成协议。综上所述,本案在借款之时并未约定利息,且被告贾某某已经清偿了其向原告所借的50000元借款,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消灭,原告不再享有债权请求权和诉权,建议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那么借款协议时未约定利息借款人是否应偿还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876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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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什么意思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共同借款人什么意思
内容:共同借款人是怎样的共同借款人是指两人以上的人共同向银行进行借款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向银行借款买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或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四)管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并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共同借款人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3031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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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电化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某某电化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内容: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车站支行为与被上诉人某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某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某某天成电化有限公司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法民二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22日,某某车站工行与某某集团公司签订 三工车信字第010号借款合同,约定某某集团公司向某某车站工行借款 1700万元,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借款期限自签约当日至2002年9月21日。同日,某某车站工行向某某集团公司发放了该笔借款。某某集团公司于2004年8月5日分别偿还了该两笔借款。上述三笔借款均由天成电化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那么某某电化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339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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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否履行了借款义务?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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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否履行了借款义务?
内容:借款到期后,原告刘某某向被告索要借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4170元。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涉及本案,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胡某某于2010年10月23日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系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被告签字后即对双方均具有合同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原告刘某某于2010年10月24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13000元汇入**海达劳务有限公司的账号,作为被告胡某某出国务工的费用,即原告刘某某全部履行了借款义务。那么原告是否履行了借款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63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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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某诉某某集团商丘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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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某诉某某集团商丘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内容:原告贾某某诉被告某某集团商丘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许德金独任进行公开审理。原告贾某某,被告委托代理人程攀登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承诺书上载明的2万元借款,是被告法定代表人王保顺借的,实际上只借给他1万元。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之间的借款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行为。王保顺向原告借款1万元系王保顺的个人借款,本案也不予以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某某集团商丘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偿还原告贾某某借款本金4万元,利息66800元。那么贾某某诉某某集团商丘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348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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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为他人借款作担保,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孙某某为他人借款作担保,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
内容:孙某某为他人借款作担保,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合同约定:赵某某向吴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间两个月,到期日为2014年10月14日;保证人全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赵某某将借款全部还给吴某为止。那么孙某某为他人借款作担保,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45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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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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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
内容: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最好的操作是,不要给现金,一定要转帐;这样的话,就会有这么一条记录了,其中有双方名字,也有双方的账号,不会被对方推脱为同名人,而且也有转账金额,时间。我国法律规定,电子转账也可作为证据。一旦对方不还钱,要告上法庭的话,这样就是一个绝对有效的借条。借给别人钱不还,而且没打欠条,应该按以下方法处理: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那么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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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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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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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
内容: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我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人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借入的款项。从投资人角度来看,举借长期借款往往更为有利。(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那么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101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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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的欠条是什么意思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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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的欠条是什么意思
内容: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此签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那么民间借款的欠条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642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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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林某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内容:上诉人广州市万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林蔡某某、曾承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穗中法民一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房地产公司在原审答辩称,其对于欠款本金没有异议,但利息明显违反了国家规定,林蔡某某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个人贷款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并且借贷利率不能超过正常利率的20%。原审法院认为:房地产公司向林蔡某某借款1038.5万元,有华夏银行电汇凭证及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还款协议书》等证据证实,故应认定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成立。那么林某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2336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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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7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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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后迟迟不还,自己各种催要无果,借助律师的力量,先和解、后诉讼,成功要回142万借款!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830评论 -
朋友欠钱后迟迟不还,自己各种催要无果,借助律师的力量,先和解、后诉讼,成功要回142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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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外的大额借款圆满解决了 😇😇😇专业敬业 厚德正义😇😇😇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75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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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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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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