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做法医鉴定需要多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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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7-05 442 人收看
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 《证据规定》比较全面地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一、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要多少钱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所谓举证时限,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因上述事由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给予劳动者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因上述事由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给予劳动者补偿,因此,有人甚至主张鉴定资料可以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但这显然违背了《证据规定》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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