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属于鉴别事故车辆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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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鉴定属于司法鉴定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事故车辆鉴定属于司法鉴定吗
内容:事故车辆鉴定属于司法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限制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的确定,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那么事故车辆鉴定属于司法鉴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1047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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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车辆发生事故当事人怎么做
许瑞林律师
被保车辆发生事故当事人怎么做
内容: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身份证。对于双方事故来讲,必须拨打122交通报警台,由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自责任,并出具相关的责任认定书;之后由主要责任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双方当事人一同到保险公司定损。报案后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那么被保车辆发生事故当事人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421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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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一一、车辆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什么赔偿1、车辆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点:(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启手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林艳英律师2023.09.1547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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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车辆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牌车辆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驾驶无牌车上路属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会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无牌车辆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到上一级的交通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那么无牌车辆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999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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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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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内容: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是因交通行为而产生的一种损害后果,但并非所有的交通后果都可以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是因交通行为而产生的一种损害后果,但并非所有的交通后果都可以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素:(1)具有一定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2)这种损害后果只能由车辆、行人以及其他行为人在道路上的交通活动所产生,《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段建国律师2022.01.1587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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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般包括以下项目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般包括以下项目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般包括以下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23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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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是其中的施工人员吗?施工车辆当时是否在行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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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运损失属于事故财产损失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停运损失属于事故财产损失吗
内容:在调解赔偿问题时,对方以交通事故仅赔偿财产直接损失为由,拒绝赔偿停运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赔偿停运损失的前提是“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修复期间”是指从损坏之日起至修复交付使用之日止。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依据的是民法通则:“损坏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其规定的“财产直接损失”必须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这是确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必须遵守的原则。那么车辆停运损失属于事故财产损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068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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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内容: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以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所以如果自行车撞人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地点,并且有损害的,加上自行车所有人主观上有过失的,自行车撞人就属于交通事故。那么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460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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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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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撞死人后赔偿标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撞死人后赔偿标准
内容:车辆撞死人后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那么车辆撞死人后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350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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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内车辆发生事故属于什么事故
陈宗琼律师
工地内车辆发生事故属于什么事故
内容:在判断厂区内发生车祸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时,主要看厂内是否允许社会车辆出入,如果允许的话,场内的道路就可以认定为道路,可以判断为交通事故。如果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就无法认定为道路,所以也就无法认定是交通事故。
陈宗琼律师2023.05.1013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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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内容: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认定是不是属于有交通事故就需要对施工的路段是否属于道路进行认定而在施工工地的道路一般是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所以不属于道路不属于交通事故但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2841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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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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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运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停运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吗
内容:车辆停运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吗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2月公布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值得注意的是,赔偿停运损失的前提是“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修复期间”是指从损坏之日起至修复交付使用之日止。除此之外的“停运损失”就不属赔偿范围。这是确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必须遵守的原则。后半个月的时间不能计赔停运损失。那么车辆停运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367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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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施工现场不属于道路,对于事故车辆撞伤的,不应当以交通事故处理,应当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请求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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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桐乡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内容:桐乡交通事故赔偿项目1、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岁减少年居民x元那么桐乡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101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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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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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内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于方事故保险公司负责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于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7、机动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需要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12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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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车辆追尾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车辆追尾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内容: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交通肇事中只有发生重大事故,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一般说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大致分为3类:犯罪情节一般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那么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车辆追尾的责任认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459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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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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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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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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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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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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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了一些刮蹭事故,但是开车驶离了现场,也就是说车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了肇事逃逸的现象。对于这种行为具体的惩罚措施还需要看其造成的事故影响如何,如果是轻微事故的话,一般情况下会处罚款;如果造成了别的事故的话,就要根据其情节的轻重来定。 对于轻微事故,例如将其他车辆出造成了刮蹭,但是在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这就是属于知道性肇事逃逸,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造成了财产损失也可以进行协商的。但是这种情况已经造成了肇事逃逸,因为是在已知造成了刮蹭的情况下,视力现场的这种情况下会被判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15天以下的拘留。 并且如果在其中一场交通事故人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的,但是根据证据能够证明其并不知道或者是没有发现现场发生事故时,是不能被判定为逃逸车辆的,因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应该是为了躲避法律责任或者是不想负责。并且逃离后是没有时间和场所限定的,因此出现以上这两种情形就不会被理解为肇事逃逸。 所以如果出现以上这种情况,一定要主动联系警方,说明缘由,然后让警方在中间进行协调和定责被定完责后,应当积极地负起责任,并且全程一定要认真的配合警察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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