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前贷款还了一年何时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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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2022-06-27 743 人收看
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破产管理人完全可以根据破产企业的财务帐簿、交易合同等材料确定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数量和债权属性,在对申报债权的人进行核对后,还应该向未申报的特定债权人尤其是有担保债权人发出催告通知,如其仍未能及时申报债权,再按照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债权人利益又兼顾破产程序的效率,虽然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以为担保债权毕竟不同于一般债权,在担保债权的设置上具有更强的要式性,不应以单方面的程序上的不作为未能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就否定债权人的债权及其属性,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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