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4年5月12日我在淘车车合肥门店购买小鹏P5款库存二手汽车,谈好价格118000元,包含1000元上牌和GPS费用以及1000元物流费用,贷款50000元并签订购车合同,销售顾问在贷款时明确告知无其他费用只有500元GPS费用,贷款电子合同没看完就催促签字,5月19日我在贷款公司APP上查看还款计划时发现贷款总额变成55290元,联系门店告知这是GPS使用费,把贷款总额强行增加5290元,我已联系贷款公司核实他们不收取任何费用,55290元已全额打给门店,该行为是否涉嫌诱导消费,合同欺诈能否起诉要求退一赔三

2024.05.25 08: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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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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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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