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支持整容费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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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2022-07-05 19 人收看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对于因为子女产生了纠纷后终究应当有一个好的解决方式,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对于因为子女产生了纠纷后终究应当有一个好的解决方式,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并且同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并且同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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