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运车辆交通事故扣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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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派出所扣车怎么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派出所扣车怎么处理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那么交通事故派出所扣车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2840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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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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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扣车期限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轻微交通事故扣车期限
内容:轻微交通事故扣车期限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相关法律知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五十八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一般情况下扣车的最长时限为自交警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68日。那么轻微交通事故扣车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2836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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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在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赔偿,由责任人根据受害人无法进行营运活动而遭受的损失来进行确定,通常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减少的收入。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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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中是否扣车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鉴定中是否扣车
内容: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那么交通事故鉴定中是否扣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3034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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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会不会扣车和驾驶证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会不会扣车和驾驶证
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那么交通事故会不会扣车和驾驶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3049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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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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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内容:对方不配合处理如何解决1、尽早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解决事故的前提也是作为解决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那么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2781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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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营运车辆出了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误工费。交通事故造成了停运损失的,导致了驾驶人的实际收入减少,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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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需要交停车费和拖车费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扣车需要交停车费和拖车费吗
内容:交通事故扣车需要交停车费和拖车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要暂扣车辆的暂扣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那么交通事故扣车需要交停车费和拖车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56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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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收费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收费吗
内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收费吗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车主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用的。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车主无需缴纳停车费用。那么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收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2867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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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途中载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营运车辆途中载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内容:非营运车辆途中载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拒赔保险公司对于该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害没有理由不予赔偿。“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另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非营运车辆途中载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386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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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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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那么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454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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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扣押车辆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扣押车辆吗
内容: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扣押车辆吗发生事故后交警勘查现场然后就可以扣押肇事车辆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交警扣车一般是为了做车辆痕迹鉴定等搜集证据的需要现交警已经根据证据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陈先生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前往交警部门申请领车。至于陈先生与王女士之间道路事故纠纷可以共同申请交警调解如果一方未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警不能以未赔付为由扣留车辆。建议陈先生积极与交警部门沟通处理。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扣押车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27102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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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几天放车符合法律规定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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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几天放车符合法律规定
内容: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该5天内通知车主领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交警核实的时间,也就是交警扣车的时间,从车主接受处理、补办手续或提供证明之日起,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10天,最长不超过15天。
黄东洁律师2021.12.3011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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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否赔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否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否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在正常情况下,车辆从事运输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确定的,不能因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将正常情况下车辆营运可预期的必得利益计算才公平合理。那么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否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479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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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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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
内容:一、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1、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暂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即: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那么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460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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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放车条件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扣车放车条件
内容:交通事故扣车放车条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后应该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扣留的车辆。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扣车放车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7106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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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怎么赔偿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884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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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元甲交通律师 415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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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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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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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 1、根据各个地区规定的不同,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发现三轮电动车载2人(含电动车驾驶员2人)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将现场制止、纠正。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来源,对驾驶员有涉嫌无驾驶资格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2、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属机动车,对驾驶员无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进行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种车辆的营运,但从该条例排除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适用规定可知,其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因此,草案规定,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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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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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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