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定书伤残情况符合S31 #

被浏览:326

黄东洁律师 2022-07-05 326 人收看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六)、腹部损伤致:<,(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黄东洁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82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