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导读:
个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个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2021个人怎么去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同时也可以去当地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带上医院病历及相关记录。
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伤残鉴定之前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因为只有被认定为工伤的才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写明造成工伤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信息,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一定要如实、详细的写明。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继续申请伤残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1、首先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申请必需的资料包括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后续的检验报告等;2、上交申请资料之后,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鉴定结论;3、鉴定委员会依法根据鉴定结果给申请人颁发相关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个人怎样申请伤残鉴定
个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