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和保险公司败诉诉讼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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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05 535 人收看
3年前在人行道上开了次车门 把温州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大妈害惨了 开车真当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啊 人身损害的案子哪怕过了很久 只要有证据证明“因果”那就没个完 本报驻温州记者李向阳 记者肖菁 关键人物:徐大妈(原告,徐某在路边开车门,将她撞伤),去年下半年,徐大妈向鹿城区法院起诉,要求徐先生及车主姜先生赔偿医疗费等共208370.20元,2,可后来,徐大妈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 时间又过了一年,谁也料想不到一年之后的事情,可它就发生了——2005年8月22日,徐大妈在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做了CT,显示左股骨无菌性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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