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微信借款有法律保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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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是无偿的吗,民间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陈宗琼律师
民间借款合同是无偿的吗,民间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内容: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约束文件,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达成的共识,用于明确借款的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并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偿还借款,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借款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的内容是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也是双方权益的保障,综上所述,民间借款合同并非无偿的,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的法律约束文件,对于出借人来说,民间借款合同无疑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保障,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是无偿的。
陈宗琼律师2023.11.0693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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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要不回来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样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要不回来
内容:俗话经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借款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今天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样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要不回来的。高利贷广泛存在于民间,国家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36%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超过36%的部分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很可能要不回来。借条是有诉讼时效的,借条超过两年如果您不提起诉讼,那么法律就很难保障您追债的权益了。所以如果朋友过了还款日期还不还清借款,那么您需要及时提起诉讼哦,过了诉讼时效您的利益会收到损失的。那么什么样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要不回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47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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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扣除利息的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先扣除利息的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
内容:先扣除利息的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与法律规定的不符合,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先扣除利息的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714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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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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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借款能起诉吗 法律保护高利贷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高利贷借款能起诉吗 法律保护高利贷吗
内容:但是有些人为了解决经济困难,会借高利贷,高利贷借款能起诉吗?高利贷借款能起诉吗对于高利贷合法的部分,债权人拿着欠条可以去法院起诉欠债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综上所述,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并且是违法行为;借款尽量到正规的机构,对高利贷敬而远之,万一还不上款,那么产生的高利就不是那么还清的。那么高利贷借款能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60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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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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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高利息法律保护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款高利息法律保护吗
内容: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讨要,王某却借故不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张某万般无奈,遂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支付本金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原告张某持有被告王某签名的借条,应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据了解,对于民间借贷,国家相关法律并不禁止,但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那么民间借款高利息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48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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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通过法律如何让他还钱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朋友借钱不还通过法律如何让他还钱
内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因此,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追讨借款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否则借款不但没要回,自己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朋友借钱不还通过法律如何让他还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65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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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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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滚利法律会保护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利滚利法律会保护吗
内容:原告A公司诉至法院称,被告于2006年11月两次共向其借款57.75万元,因一直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57.7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5819万元。随即被告在未收到55万元的情况下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人民币55万元,借款期限20天。为此法官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判定借款本金应当是50万元,并向原告严肃地指出利滚利的行为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最终,原、被告以5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础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借款利滚利法律会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80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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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微信借款不还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朋友微信借款不还怎么办
内容: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借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那么朋友微信借款不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59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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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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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私人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私人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依法成立的私人借款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私人借款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依法成立的。个人借款协议签订注意事项(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那么私人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74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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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多少利息受法律保护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多少利息受法律保护
内容: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多少利息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立法考虑到民间借贷很大部分是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的这一特殊性,且绝大部分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贷关系,所以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合同法规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那么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多少利息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68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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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有对方转账记录吗?请准备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起诉,若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私信我,帮助您写起诉状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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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许瑞林律师
民间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民间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民间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那么民间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70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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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涉及到多少钱?如果沟通记录里面有描述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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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间发生借款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朋友之间发生借款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借出的款项到了约定还款期后,三年内受法律保护,超过三年则不再受法律保护。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据的方式,维护合法债权。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这种变质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那么朋友之间发生借款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73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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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月息3分受法律保护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款月息3分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现在一年期贷款利率在6%,如果民间借贷利息不超过24%,法律是保护的。如果超过24%,超过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但在四倍以内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那么民间借款月息3分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22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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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内容: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上文,我们知道通过不正当手段或是以非法活动为目的的借款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即使签署了借款合同也是无用的,法院不会支持的。那么哪些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88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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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
内容: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是不合法的,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7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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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邢颖 80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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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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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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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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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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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被某公司欺骗,按照某公司指示向第三人通过贷款方式购房,张先生按照某公司指示向梁女士支付购房首付款78万元,梁女士收到首付款后,某公司让梁女士与张先生签订78万元借款合同,现张先生拿着78万元的借款合同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梁女士偿还78万元的借款。 梁女士选择天用律师维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天用律师用专业维护梁女士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成为保护梁女士得最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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