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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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那么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97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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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营养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赔偿营养费
内容:离婚赔偿营养费(一)概念营养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烟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在医院就医治疗补养身体所必需的费用。(二)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那么离婚赔偿营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22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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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韦红露由于《民法典》的出台,里面的“离婚冷静期”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实际上,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夫妻冲动型离婚,那么具体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呢?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那么离婚冷静期有怎样的作用呢?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齐某起诉郝某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法官审理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决定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星期的“离婚冷静期”。这期间,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开导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婚姻并非儿戏,不能一时冲动而草率的决定婚姻存续问题。最终,小两口提交撤诉申请书,携手走出法庭,并对法官的耐心调解和给予冷静期表示感谢。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之家庭婚姻篇的一项新规,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在诉讼中借鉴这一原则,对于当事人一时冲动离婚,矛盾不大,感情基础仍在的情况,一般法官会建议他们冷静一段时间,回归理性,慎重对待来之不易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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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率是什么意思?抵押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抵押率是什么意思?抵押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内容:对于抵押率的计算公式和依据又是怎样的呢?合理确定抵押率,是抵押贷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贷款人对风险大的贷款,采用降低抵押率来减少风险;风险小的,抵押率可高些。而抵押期较短,风险较小,抵押率可高一些。其中国库券的抵押率最高,达90%左右。银行应根据抵押物的评估现值,分析其变现能力,充分考虑抵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科学地确定抵押率。那么抵押率是什么意思?抵押率计算公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67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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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法》规定忠实义务的意思,指的是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要求其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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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1、赔偿项目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915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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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需要你具体叙述一下情况才能帮您判断,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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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检验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司法检验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司法检验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郭铭芝律师2022.03.283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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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什么时候作出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什么时候作出
内容: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黄东洁律师2022.04.12801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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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夫妻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涉及夫妻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内容:关于涉及夫妻债务司法解释是将会按照一个平等的分摊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那么关于涉及夫妻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15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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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法人混同的意思:具体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资产、人格不分等混合情形,进而无法判断,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一种法律现象。且人格混同的,该股东应当对相应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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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债务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那么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2442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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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内容: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931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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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
内容: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物权法》颁布在后,目前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31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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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对夫妻债务的追诉期是多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第三人对夫妻债务的追诉期是多久?
内容:第三人对夫妻债务的追诉期是三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第三人对夫妻债务的追诉期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51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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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岁老人去世前录音立遗嘱有效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0岁老人去世前录音立遗嘱有效吗
内容:90岁老人去世前录音立遗嘱有效吗满足形式要件、意思真实既有效。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那么90岁老人去世前录音立遗嘱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061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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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内容: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京高法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的请示收悉。那么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024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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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死亡赔偿案例90万(胎儿死亡赔偿案例33万)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胎儿死亡赔偿案例90万(胎儿死亡赔偿案例33万)
内容:关于赔偿数额,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共计90万元,法律客观:《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3、案例分析:根据鉴定意见,医院在对李某及其胎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胎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林艳英律师2024.01.02103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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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的追诉期是多久以及如何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欠款的追诉期是多久以及如何处理
内容:3、债权人向公司主张一次权利,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那么公司欠款的追诉期是多久以及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97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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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也太太太经典了!!! 十级伤残获赔90多万,误工费高达80多万,又是为我们元甲的专业感动落泪的一天[太阳][玫瑰]😄[爱心]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832评论 -
不幸陷入痛苦的婚姻中无法自拔?如何做到友好和平离婚?房产、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具有40年法律监督司法经验的郑国庆老师,处理婚姻家事领域实战经验丰富,一场讲座、一个小时,帮您解决各类离婚难题!
大律云律师团 24评论 -
4年维权经历,困难重重,元甲律师助力获赔近86万!这一面锦旗倾注了律师大量心血,属实来之不易! 2016年,杨女士不幸发生交通事故, 因现场情况复杂,事故责任无法划分。杨女士受伤严重,共27处损伤。元甲律所专案组通过诉讼争取有利的责任比例, 案件经历鉴定、重新鉴定、补充鉴定、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穷尽了所有司法程序,历经4年之久的艰辛维权之路,终于在元甲律师的努力下二审维持原判,帮助伤者获得赔偿859245.96元。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506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70评论 -
离婚后,见不到孩子对一个母亲来说是痛心且无奈的,我们帮助母亲解决探视权纠纷,让孩子回到母亲身边,享受浓浓母爱,过一个温馨且幸福的新年,这是律师这份职业的意义,也是司法的民生温度。元甲婚姻家事 10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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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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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姚平 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