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不让走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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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7-05 156 人收看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一、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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