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五千块钱没有借条没有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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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2022-06-27 8 人收看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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