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上面手写别的东西可以吗 #

被浏览:355

林艳英律师 2022-06-27 355 人收看
2、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87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