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通事故不予立案的追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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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对方赔钱修车但不赔车损费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逃逸对方赔钱修车但不赔车损费怎么办
内容:对方不赔车损费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逃逸对方赔钱修车但不赔车损费的,双方当事人最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诉讼流程:一、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那么交通事故逃逸对方赔钱修车但不赔车损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106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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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撤案后可以再立案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撤案后可以再立案吗
内容:交通事故撤案后可以再立案吗1、诉讼时效是年、残疾或死亡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如果进行了赔偿可以主张从轻处罚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天计算因为这时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天计算、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对于00年月日后的交通事故。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想撤就能撤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那么交通事故撤案后可以再立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64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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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多长时间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处理多长时间
内容: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362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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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60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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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第三方不肯赔偿该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第三方不肯赔偿该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第三方不肯赔偿怎么处理如果您的车由于第三方的责任发生碰撞、倾覆情况,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先确认责任。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您应向人民法院提诉讼。经人民法院立案后,书面请求保险公司先赔偿的,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人民法院的立案证明,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按什么程序进行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那么交通事故第三方不肯赔偿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428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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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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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赔偿明细必须有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赔偿明细必须有吗
内容:对于交通事故致死案件,原告的身份也应该与案件直接相关,其身份应该是法律上规定的第一、二顺序的血亲,即死者的结婚对象、子女以及父母,还有的就是死者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些人才有资格就这起交通事故上诉,其他人没有资格。也就是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被告的罪行比较严重,最低也会导致受害人伤残,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才予以立案调查。那么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赔偿明细必须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440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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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
内容: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那么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422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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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立案的期限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可立案的期限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可立案的期限是什么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要起诉,否则就过诉讼事效了。如果是人身损害的,在受害人终结治疗后的一年内为诉讼时效。哪些不能作为交通事故各种军用车辆在野外演习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军用车辆之间的碰撞事件。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或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在机关、企业内部,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业务进行管理的情况下所发生的车辆压死压伤人的事故。参加体育竞赛的车辆在体育场地所发生的事故。虽是道路或广场但临时作为集体游行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而发生的挤伤人、踩死踩伤人的事故。利用交通自杀或制造撞车事件。那么交通事故可立案的期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432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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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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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在逃犯适不适用追诉时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批捕在逃犯适不适用追诉时效
内容: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郭铭芝律师
2022.03.2750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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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立案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立案呢
内容: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立案呢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如何立案(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如交通事故的实际危害结果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标准,则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交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个人是不可以直接向法院立案的。那么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立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451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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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委托书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委托书
内容: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权限如下: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 发生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怎么走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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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32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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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内容: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交通事故中被认定负全部事故责任的方无法得到救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送达15日内是不生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予以救济来防止刑事追诉程序的启动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其人身自由就会受到公安机关的限制。那么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50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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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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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起诉交通事故责任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起诉交通事故责任人
内容:怎么起诉交通事故责任人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那么怎么起诉交通事故责任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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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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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商不好出院后多长时间可以起诉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协商不好出院后多长时间可以起诉
内容: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精神损害赔偿费不好说,一般情况下,只有因伤致残的法院才会判精神损害赔偿费。那么交通事故协商不好出院后多长时间可以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467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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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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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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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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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410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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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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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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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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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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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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