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7点上班时间,从学校内宿舍楼出发去教学楼打卡和校门口检查纪律,在宿舍楼下因为学校道路问题摔倒,摔倒时正在手机上汇报工作,还未打卡,宿舍位于学校内部,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理由是上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我认为这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请问这个能认定为工伤吗

2023.12.08 15: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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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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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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