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人将附属工程发包给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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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6-28 111 人收看
交巡警解答按相关规定被现场查获的当事人为达到逃避刑事追究的目的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交巡警解答按相关规定被现场查获的当事人为达到逃避刑事追究的目的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瞒天过海服用醒酒药除了酒精测试仪各类醒酒药也在网上热卖一些产品标榜不仅可以养肝护肝而且可在20分钟内起效达到缓解酒醉症状应付酒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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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能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个人,但该人必须取得与承包内容相关的资质。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发包人未如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停工要承担损失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发包人未如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停工要承担损失吗

    内容:在工程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建设单位已经进行施工,但是发包人却以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或进度款,那么在该情形下,承包人是否能停工呢?停工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又由谁承担?下面以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揭示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

    崔玉君律师
    2024.04.0256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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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是谁(分包人 发包人 承包人三者的关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是谁(分包人 发包人 承包人三者的关系)

    内容: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所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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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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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且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个人不符合企业资质的主体条件,无法申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所需的资质,因此,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发包人把工程发包给个人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做法,均属于违法发包行为。作为发包人,如果将工程发包给个人,除了可能会遭受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外,还可能面临以下几点民事责任风险:第一,个人承包者雇佣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违法发包人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违法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个人承包者欠付工程款,违法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对其资质条件严格审查,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三)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七)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 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吗

    内容: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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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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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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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内容:建设工程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57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筹建登记的企业,在核准登记后核发《筹建许可证》。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的基本条件。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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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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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能不能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发包人能不能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内容:发包人能不能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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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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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可以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个人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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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发包人可以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个人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发包人可以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个人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赵金保律师
    2021.11.013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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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欠款发包方的法律责任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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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工程欠款发包方的法律责任

    内容:分包商欠薪发包方连带责任法律主观:分包拖欠工资总包责任是:(一)依法分包的,总包方应在未支付工程款限额内承担劳动者的工资垫付责任,法律分析:在法定条件下发包方是有责任的,如果发包人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当包工头拖欠工人劳务工资时,可直接要求具有更好清偿能力的承包人承担被拖欠的劳务报酬,分包人拖欠员工工资,承包人、发包人各承担哪些责任承包方不支付工资,发包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分包单位不是法人的,由发包单位(法人)承担工资的连带支付责任。

    任冰峰律师
    2023.11.1357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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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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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内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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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42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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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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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内容: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致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依法索偿1、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那么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33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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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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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工程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

    内容:因此,工程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功交付,总之,工程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是确保项目顺利交付的关键因素之一,无论是从工程质量的角度,还是从工程工期的角度,工程承包人都会以发包人的利益和期望为出发点,以确保工程的成功实施和顺利交付,工程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没错,只有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符合要求,才能增强发包人的信任和满意度,也能为工程承包人带来更好的口碑和业务机会。

    李维律师
    2023.10.2645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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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组织的后果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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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组织的后果有哪些

    内容:不具备建筑资质承包人不能承建相应的建设工程,发包人将其承建的工程分包给无建筑企业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实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刘晓红律师
    2022.03.2149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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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资格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资格

    内容: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建筑业务活动而实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具备这种资格的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应包括上述内容。其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的一方称为承包人。建设工程合同虽然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由于其事关国计民生,因此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其订立具有较严格的程序。《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如何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045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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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吗

    内容:发包人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吗

    李维律师
    2021.11.2922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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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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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57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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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暂停施工并主张停(窝)工损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暂停施工并主张停(窝)工损失?

    内容:【裁判案例 一】(2016)最高法民终259号三天津博海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如合同中未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及相应的索赔条款,或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但在约定后,发包人又同意工期顺延的,法院应当认定工期顺延,据此支持承包人关于停工期间产出的停工窝工损失,【裁判案例】(2019)最高法民终1134号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承包人有权按银行基准资金利息或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主张30天以外的利息,而不得停工、怠工,故承包人以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主张停工损失与约定不符不予支持。

    郭铭芝律师
    2023.06.2954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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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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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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