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资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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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3-31 2 人收看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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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随意转让不合法。单位集资房是不能随意上市自由交易的,该类型房屋针对的主体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作为一种经济适用房,需要在购买房屋五年后向政府交纳土地使用的差价取得完全产权,才能上市交易。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 离婚后单位集资房怎么过户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后单位集资房怎么过户

    内容:离婚时集资房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离婚时集资房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办理离婚集资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有,(1)房地产测绘报告书(2)集资建房审批表(3)交付(4)购房发票(6)离婚协议(盖有离婚登记机关公章)(7)权利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经办的提交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离婚集资房过户手续怎样办理。

    周春花律师
    2022.06.0713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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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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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的购买条件是: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还有购买集资房的费用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45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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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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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可以买卖。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内容: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关于集资房离婚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45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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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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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

    内容: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单位集资房在离婚时取得完全产权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那么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269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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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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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后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签订买卖合同无效,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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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

    内容: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第四十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段建国律师
    2022.03.247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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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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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容: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第53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而集资房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这取决于集资房买卖有没有违法。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集资房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集资房买卖的条件是: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那么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687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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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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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

    内容: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单位的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房子的购房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同时房改时应该使用了双方的工龄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是共同财产。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单位集资房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一方婚前支付所有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那么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227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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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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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集资房需要依法交纳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其转让需要就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补交10%的土地出让金以取得完全产权。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部队集资房可以继承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部队集资房可以继承吗

    内容:部队集资房可以继承吗部队集资房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的。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那么部队集资房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57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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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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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的房产性质是福利房,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单位集资房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购买集资房要什么条件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购买集资房要什么条件

    内容:集资房是我国一种特殊的房屋,由单位向职工集资资金后兴建的,而职工往往不具有集资房的所有权,或者只有部分所有权,集资房的土地通常是划拨取得的,那么购买集资房要什么条件?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龙珊律师
    2021.11.0319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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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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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集资所建住宅的产权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四)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那么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8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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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单位集资房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内容:单位集资房是单位向政府申请划拨土地后,与向职工筹集资金合作共同的房屋,单位集资房的产权一般是国家所有的,而在实践中因集资房产生的纠纷非常多,那么单位集资房纠纷适用哪些法律?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陈明月律师
    2021.11.0326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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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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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有全部产权的集资房受法律保护。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工厂集资房转卖需要什么手续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厂集资房转卖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集资房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建好后,由用人单位分配给单位的职工,而集资房的所有权并不是归职工所有的,如果要上市交易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工厂集资房转卖需要哪些手续?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吴梦云律师
    2021.11.0384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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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完整产权的集资房有房产证。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满5年可以就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

    内容: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关于单位集资房离婚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42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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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 集资房再上市是否要满足五年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集资房再上市是否要满足五年

    内容: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就必须查明单位是否允许转让后,才能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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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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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以及其它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5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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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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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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