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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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7-05 8 人收看
二、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有下列一般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无本规范规定的过错行为的有下列一般过错行为方为全部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十四)机动车溜车的 (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二十)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未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 (二十一)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 (二十二)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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