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道路施工未设警示牌导致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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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
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法律依据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围挡标准进行围挡,可能会导致施工安全事故或者周边居民的财产损失,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围挡标准进行围挡,导致施工安全事故或者周边居民的财产损失,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是指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邢颖律师
2023.10.1297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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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施工单位可采取下列措施来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1、施工时现场的警告标志、标牌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严格履行有关部门审批手续,一定要与公安交警部门签订协议,经审核具备施工条件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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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郭铭芝律师
2023.03.0178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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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道路致人伤亡怎么维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施工道路致人伤亡怎么维权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那么道路施工道路致人伤亡怎么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912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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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需要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可以起诉,如果是施工问题可以起诉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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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谁赔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谁赔偿
内容:这是因道路施工引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问题。依公路法第32条、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该道路施工公司应承担您儿子相应的死亡赔偿责任。第二死亡赔偿的比例依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由人民法院酌定。我国公路法第32条规定“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这是紧急避险及相关法律责任承担问题。那么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928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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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您的描述,对方是有过错的,请详细描述您遇到的问题,这样能更好的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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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
内容: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那么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68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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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引发交通事故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引发交通事故赔偿
内容: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焦点问题:一、道路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问题;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路工程处、博昌公司、文登公司、济南公司、广饶公司作为东营市南二路公铁立交桥施工项目的具体施工单位,在改建公路时,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必须足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张芳杰驾车进人施工现场并造成车辆损失,施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道路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引发交通事故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0730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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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词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包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词条
内容: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 道路交通事故 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 交通事故 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王学瑞律师
2023.02.2330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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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成植物人,可获得哪些赔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成植物人,可获得哪些赔偿?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成为植物人,可主张以下4方面的赔偿项目:1.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异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应当从最大化索赔角度出发:植物人案件赔偿项目1、侵权赔偿植物人案件的侵权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最多的,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外,还可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刘晓红律师
2024.04.2856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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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由什么人赔偿
陈宗琼律师
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由什么人赔偿
内容: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由什么人赔偿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谁赔偿?这是因道路施工引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问题。依公路法第32条、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解答如下第该道路施工公司应承担您儿子相应的死亡赔偿责任。第死亡赔偿的比例依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由人民法院酌定。所以该道路施工公司虽对事故认定不服但如果其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其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尽到相应义务且您儿子交通事故死亡与其施工行为无关那么该道路施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因事故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由什么人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54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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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停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路口停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吗
内容: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属于违章停车但其违章停车行为尚不足以造成该事故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次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那么路口停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0110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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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
内容: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理路面和道路设施。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管理部门施工时未设立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那么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777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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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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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当然,如果道路设施的缺陷并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则不必与驾驶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如何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457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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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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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道路施工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由谁来负责?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为道路施工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由谁来负责?
内容: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l05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因为道路施工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由谁来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631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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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词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包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词条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李孟阳律师
2023.03.1048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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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
内容: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造成的情况特别严重的话,那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那么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436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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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13评论 -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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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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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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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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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440评论 -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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