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程价款未约定的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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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内容:总结起来,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和合同类型来确定,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和项目性质,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合同在签订时,双方约定了工程所需的总价款金额,施工单位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最后一次性收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并分享相关经验和注意事项,1. 总价合同方式总价合同方式也称为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是最常见的一种工程价款结算方式,随后,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完成一定比例的施工工作,业主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直至完成工程。
崔玉君律师
2023.11.2923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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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约定不明应该怎么结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价款约定不明应该怎么结算
内容: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条款的约定是十分重要的,但通常存在一些对于该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受制于招标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随意变动报价,由此影响到项目工程款的正常结算。那么工程价款约定不明应该怎么结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0258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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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备案失效工程价款如何认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备案备案失效工程价款如何认定?
内容:在当事人存在多份施工合同且均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应参照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在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时,可以根据两份争议合同之间的差价,结合工程质量、当事人过错、诚实信用原则等予以合理分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受理,收集审查资料,填写审查备案表,审查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建设施工合同备案时的主要流程。申请人需要事先准备好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委托书,然后到合同备案窗口凭借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办证联系单填写合同备案申请表。那么施工合同备案备案失效工程价款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86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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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价款约定不明可以依据当年工程定额文件确定,或者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结算处理;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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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怎么处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怎么处理
内容: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会对会影响到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的结算、承包方与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结算、承包商与建筑工人的工资结算等,这直接会影响他们的利益。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那么,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怎么处理?
张旭律师
2021.10.2735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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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不明(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不明(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郭铭芝律师
2024.01.16105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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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
内容:合同约定按固定总价方式结算工程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同风险范围,可以或者不能调整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超出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应按照司法解释规定据实结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工程价款暂定1900万元,建筑材料价格涨跌幅度为目前市场平均价格20%内时,合同价不能调整;图纸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可调整工程价款,但幅度上下不超出200万元。本函为施工合同组成部分,自大发房地产公司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拖延支付工程价款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每日向施工人支付2000元。那么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781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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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怎么约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价款怎么约定
内容:建筑工程合同中都会有关于工程款的约定,那么工程款具体怎么约定?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接下来由大律网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工程价款的约定相关内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的计算、调整和确认,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二)固定总价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有规定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那么工程价款怎么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0292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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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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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预付款计算的方式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价款预付款计算的方式
内容: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并履行。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周春花律师
2022.03.2147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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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怎样支付价款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怎样支付价款
内容: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工程决算,支付价款,在向承包人支付价款后接受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因与发包人达不成折价协议而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将该工程予以拍卖。那么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怎样支付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752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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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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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王学瑞律师
2021.10.2520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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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款怎么约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合同价款怎么约定
内容: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主要是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价款的约定方式、合同价款以及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调整四个方面。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那么工程合同价款怎么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0218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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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
内容: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如当事人在合同中只约定发包方应在承包方提交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未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或按结算文件的价款结算工程价款,则不应适用上述规定。那么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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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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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内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因此,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权6个月期限的起算时间应为以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竣工交付工程”之日为准,而不是完成全部行政程序上的“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工程处于无法完工的情形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就转化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133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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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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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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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施工方有权利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施工方有权利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张嘉娱律师
2022.04.0615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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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431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2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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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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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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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张嘉娱 225评论 -
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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