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接损伤和间接损伤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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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2022-07-05 313 人收看
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行因为其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因此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写明要求对方积极履行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民事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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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与民间融资有什么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民间借贷与民间融资有什么区别

    内容:民间借贷与民间融资有什么区别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那么民间借贷与民间融资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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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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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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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间接正犯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什么是间接正犯

    内容:3间接正犯主要类型包括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犯罪,3间接正犯主要类型包括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犯罪,什么是间接正犯1间接正犯概念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不发生共犯关系的第三个来实行犯罪,什么是间接正犯1间接正犯概念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不发生共犯关系的第三个来实行犯罪,客观上间接正犯具有利用他人犯罪的行为即行为人不是亲手犯罪而是以他人作为犯罪工具而实施犯罪,2间接正犯的显著特征在于犯罪实行的间接性从而区别于直接正犯主观上间接正犯具有利用他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被利用者没有瑾责任能力或者没有特定的犯罪故意而加以利用希望或放任通过被利用者的行为达到其所预想的犯罪结果因此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之间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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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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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造价员工程劳务分包法律特征与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造价员工程劳务分包法律特征与区别

    内容:换言之,工程分包计取的是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劳务分包仅计取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以及相应管理费,这是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在计取合同对价方面的本质区别。违反这四条禁令的分包行为均是非法的无效的行为。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及肢解发包的异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和肢解发包的法律区别是:其一:对应主体不同。转包和肢解发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整个建设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那么造价员工程劳务分包法律特征与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1746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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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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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逃逸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因逃逸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所以有这样的一种观点:“因逃逸致人死亡”不应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而应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笔者认为,《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从发生状态上看是交通肇事的延续,是对前行为的加重情节。比较两种犯罪行为的差别,不能仅凭主观方面的相似,就认定行为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是不符合犯罪构成主客观统一的理论,也是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从客观方面讲,如果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那么就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导致伤者死亡的排他性原因。而显然“因逃逸致人死亡”并不能产生这种完全排他的状态,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是可以有获得其他人救助的可能性的。那么“因逃逸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433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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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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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何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何区别

    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48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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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犯罪在主观上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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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

    内容: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77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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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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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逃逸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因逃逸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内容:对于《解释》第5条对“因逃逸致人死亡”所作的解释以及《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有的学者持不同见解。他们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不应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应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因为行为人肇事后逃逸是对因其先行为使他人人身处于现实危险的状态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并最终造成伤者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因此,仅凭行为人肇事后在主观上对可能造成伤者死亡存在间接故意,就认定行为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是不符合犯罪构成主客观统一的理论,也是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那么因逃逸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459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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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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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诉权与一般诉权有何种区别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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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代位诉权与一般诉权有何种区别

    内容:代位诉权与一般诉权有何种区别债权人的代位诉权是一种法定的间接诉权,与一般直接诉权还是有一定的差别。因此,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必须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下列事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确实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且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对代位诉讼权进行限制的依据是次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得到同等的保护,如果只偏重于对债权人的保护,难免会现对代位诉权的滥用,对与债权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那么代位诉权与一般诉权有何种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43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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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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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者最大的区别在认识因素和一致因素上不同。1、认识因素上,直接故意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而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2、在一致因素上,直接故意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积极的,而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放任的心态。不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无故提前解合同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都应赔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无故提前解合同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都应赔偿

    内容:无故提前解合同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都应赔偿案情介绍:2004年8月1日,顾某与某学校签订了一份食堂承包协议,顾某承包经营某学校的教职工食堂,约定承包期限为3年,自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0日,每月承包费5000元;顾某为该校教职工提供一日三餐,学校要保证每个月不少于9000人次就餐;该学校则按实际就餐人数及次数支付餐费,承包费和餐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合同还约定,承包方无重大过失,发包方不得解除合同。被告某学校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顾某不得不解除合同,因此被告应当对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故提前解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940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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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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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行纪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他们在性质上很不一样。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区别,那么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在哪里呢?行纪合同概念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合同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那么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34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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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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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

    内容: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借款人是属于债务人,借款担保人是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共同借款人是直接债务人,而借款担保人是间接债务人。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98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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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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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诉讼与直接诉讼有何区别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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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代位权诉讼与直接诉讼有何区别

    内容:代位权诉讼与直接诉讼有何区别代位权诉讼是直接诉讼的对称。尽管原告启动代位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排除权利实现的障碍,确保自己的债权利益得以实现,但在诉讼请求中并不包括任何代位人自已实体利益。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应仅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或仲裁确认的债权。代位权诉讼的有关程序,可以保障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没有必要再对债权人的起诉条件做进一步的限制。那么代位权诉讼与直接诉讼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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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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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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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款和材料费和货款的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材料款和材料费和货款的区别

    内容:费用的含义更广大,既包含了材料 ,还包括&ldquo,材料&rdquo,货款还可以叫什么材料款,材料款和货款的区别,如:直接费用(含材料)、间接费用,1、货款其实就是买卖货物的钱,所以也可以叫材料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3.0356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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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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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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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

    内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支出的必要费用等,都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有三个特征:1、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那么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54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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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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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内容: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两种不同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仔细加以区分; 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对于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赔偿,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间接损失的确定,二是间接损失的计算。那么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95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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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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