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较大事故要不要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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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后出事故转包人要负责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转包后出事故转包人要负责吗
内容:转包的工程出了事故,转包人要不要负责嘞?2016年5月4日,由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汤志明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情错综复杂,且看公诉人如何唇枪舌剑,力挽狂澜。2015年10月9日,圣好公司安排的该项目负责人即被告人汤志明在明知宋某无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与其签订承包协议,违法约定施工及安全由宋某负责。后宋某将工程交与其弟负责具体施工。”汤志明将矛头转向他人,企图转移焦点。”凌梅予以回应。一审判决2016年5月4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法院一审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汤志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那么工程转包后出事故转包人要负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1669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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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工程事故等级的划分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和死亡人数或直接对经济造成损失的,具体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 )特别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30甚至以上,或者是受伤人数达到100人以上。造成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还有一种为轻微事故,即无人受伤或死亡,没有直接经济的损失。而不同行业的事故等级依据基础的四项等级事故的划分标准,针对性的分为特别重大的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以发生火灾原因死亡7天以内为期限。那么工程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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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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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新旧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新旧规定
内容: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新旧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2020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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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要不要坐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要不要坐牢?
内容:一般的交通事故不须要坐牢,只是民事赔偿;只有达到犯罪的条件才有可能坐牢。那么怎么样算是达到犯罪的条件呢?
赵金保律师2023.05.251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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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处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处罚
内容: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具体如下:(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14106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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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坐牢是否不要赔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坐牢是否不要赔偿
内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那么交通事故如果对方坐牢是否不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2817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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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和报告制度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和报告制度
内容:依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第四条,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二)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水运工程的大、中、小型分类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那么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和报告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1.12.2031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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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1)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1)
内容:建安[2011]1号山西、内蒙古、浙江、河南、湖南、青海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对以下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福苑皇家国际度假酒店工程“1.28”事故、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国际茗都工程“3.1”事故、山西省介休市绵山风景区游客换乘站工程“4.7”事故、浙江省临安市衣锦人家工程“4.16”事故、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工程“5.1”事故、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永宁白金宫馆工程“5.4”事故、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大桥工程“5.25”事故。那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1)。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1553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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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责任划分哪几种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事故责任划分哪几种
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工程事故等级的划分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和死亡人数或直接对经济造成损失的,具体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别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30甚至以上,或者是受伤人数达到100人以上。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受伤人数10人以下,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而不同行业的事故等级依据基础的四项等级事故的划分标准,针对性的分为特别重大的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在火灾和过程中不是因为直接原因导致人员伤亡的,均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以发生火灾原因死亡7天以内为期限。那么工程事故责任划分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206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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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较大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较大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工程安全事故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建筑工程容易发生的就是关于事故赔偿的问题,关于建筑工程事故犯罪的规定,对于依法惩处这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治理建筑市场的人祸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以下大律网专业律师对工程较大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段建国律师2021.11.0815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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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不要谅解书会坐牢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主要责任不要谅解书会坐牢吗
内容:主要责任不要谅解书会坐牢吗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如果责任人没有取得谅解书的,要不要坐牢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的,如果构成犯罪的,就要坐牢。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那么主要责任不要谅解书会坐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492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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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金不够,无力清偿坐牢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保险金不够,无力清偿坐牢吗
内容:交通事故保险金不够,无力清偿坐牢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赔付的额度超过限额责任人无力赔偿剩余损失的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没有关系的要不要坐牢主要看事故是否构成犯罪。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交通事故保险金不够,无力清偿坐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2851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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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内容: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多种多样截然不同。所以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二)严重性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
赵金保律师2022.03.2189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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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多少级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多少级别?
内容: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综上所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等四种级别标准,其中每一种事故所带来的损失都是严重的。那么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多少级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2842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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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坐牢还要不要赔钱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车祸坐牢还要不要赔钱
内容: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坐牢后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坐牢并不影响受害人主张赔偿。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第八十一条 从权利的转移赔偿经济损失。承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租赁合同纠纷人的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出车祸坐牢还要不要赔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0632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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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33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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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291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853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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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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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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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50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