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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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2022-07-05 75 人收看
按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最后,车祸中有造成死亡的,通常是按以上的项目赔偿,但实际中经常会因为被扶养人较多,比如有多个子女抚养等,那么双方进行赔偿时可能会难以确定标准,以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标准,因此,护理费的有无首先是取决于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的意见,如果没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司法实践中法院予以支持的可能性较小,除非受害人的伤势明显需要人护理而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不予出具护理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予以判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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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是不能全额退款的,但是如果以城乡居民身份缴纳的,则可以全额退款,因为你所缴纳的钱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里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以参保为准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以参保为准吗

    内容:交通死亡事故赔偿以参保为准吗不是以参保为标准,而是要结合多方面: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交通死亡事故赔偿以参保为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4101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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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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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不是必须交。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山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每人每月20元至3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在职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工资_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在职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工资_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内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李孟阳律师
    2022.05.08908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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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要求,应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增长而逐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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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内容:《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是需要了解: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2、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那么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143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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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可能重复,但领取养老金时不允许同时领。退休时只能二选一,保留一份,按保留的这份的标准领取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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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内容:三、养老保险取出来有什么影响养老保险取出来有什么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提取资金的情况来看:1、提取养老金:参保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保部门会按月发放养老金待遇,这一部分的资金是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因此退休人员取出来并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反而会给个人一定的生活保障,因此,参保人员在符合养老保险账户资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出来的钱只有个人缴纳的部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直接进入到了社保统筹账户的,不支持个人直接提取,一、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养老保险有两种形式的取钱,一种是养老金提取,另外一种则是退保提取,其对应的资金取出方式是不同的:1、养老金提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保中心会按月发放养老金至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中,退休人员直接前往银行取出资金使用即可,2、中途提取:参保人员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取账户资金并退掉社保的,里面的钱取出来后,个人的社保待遇将直接受到影响,若是后期没有重新参保缴纳,那么个人退休后将没有养老待遇可以享受,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之后,通常都会有一笔资金会划入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中,这笔资金归参保人员所有,但属于专款专用,是退休后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保人员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后,个人缴纳的部分会进入到个人的社保账户中,这部分的资金将是退休后个人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单位缴纳的则是进入社保统筹账户,由社保部门统一规划使用。

    孔孟廷律师
    2023.06.2966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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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员是享受社会保障的,国家会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和医保,如果还没有到退休年龄,不幸死亡了,那么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余额是可以退还的,进入统筹的则不能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自己摔骨折医保报销吗,农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才能领取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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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自己摔骨折医保报销吗,农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才能领取

    内容:主动辞职是不能拿失业金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规定缴费满一年,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男女,只要累计缴纳满15年,则可在60岁之后开始领取养老金,若是在60岁的时候还没有达到累计缴纳年限,则之前曾经缴纳过养老险的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险,若之前没有缴纳过养老险的话,那么是无法补缴养老险的,而且也无法享受相关待遇,不能领取养老金,自己摔骨折医保是否可以报销,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为工伤导致的骨折,则应当由工伤保险进行报销,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则应当由第三方进行赔偿,除此之外,若只是单纯的因为自己不小心而导致摔骨折,则医保可以报销,但是医保报销有免赔部分和报销比例的限制,比如说自费费用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超过报销比例赔偿的费用也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一般包括: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被所在单位开除或除名或者辞退的、因为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而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等,这一点,因此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能领取失业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评论,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

    刘晓红律师
    2023.01.118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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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规定,自己买10年之后是算作个人参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个人遇到突然死亡社保有赔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个人遇到突然死亡社保有赔吗

    内容: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3、在缴纳社保后发生死亡是不予赔偿,但是缴纳的有养老保险的有养老保险的,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因工死亡的,如果并缴纳工伤保险,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家属抚恤金和工伤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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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1633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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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对65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已年满65岁不满70周岁、满70岁不满75周岁、满75周岁及以上的市区参保老年居民,每月在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分别加发10元、15元、20元。加发部分不纳入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计发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职工养老保险子女可以继承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职工养老保险子女可以继承吗

    内容: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办法,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职工养老保险子女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143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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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死亡的,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在已故退休人员的家属提供相关的资料后,家属是可以进行丧葬费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直系亲属去世后其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直系亲属去世后其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那么直系亲属去世后其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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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04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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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22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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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2022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那么2022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350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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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早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民法典中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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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民法典中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

    内容:非因公死亡,社保待遇有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那么民法典中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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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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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社保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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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农民工社保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内容:相关法律知识《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那么农民工社保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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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参保人(包括新参保、续缴保费人员)持本人实名身份证件,到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二)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办理参保手续,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人员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三)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新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及续保人员《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和《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四)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扣款。并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五)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参保人进行核对,及时修改错误信息。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缴费成功人员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并于次年的3月底前为缴费人员打印《缴费对账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衔接?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衔接?

    内容: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冯清琴律师
    2022.03.0363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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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了养老保险意外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丧葬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丧葬费

    内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丧葬费一、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受理范围和条件依法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那么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丧葬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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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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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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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出现漏交,可以选择补交,或者不补交。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个人需要及时的缴纳,并且需要连续缴纳,如果出现遗漏就需要及时进行解决并补充缴纳。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个人必须交满15年且到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金。当个人无补缴能力,可暂时不补或分期补缴,待以后有能力时在进行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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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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