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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2022-07-05 544 人收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后,发现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时,是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如可以拨打本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劳动保障服务网站等便捷的方式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举报制度和投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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