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适用登记对抗主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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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11 828 人收看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 ,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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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对抗主义的有,地役权、动产抵押权。登记生效主义,有建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登记对抗主义效力下,无论标的物的占有是否发生移转,在未为登记之前,这种物权变动仅在当事人之间生效,而对于善意的第三人的物权主张却是毫无对抗力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是不完全的或者是受到限制的,受让物权的人取得的物权也是不完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那么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124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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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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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内容:律师365小编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的区别方法。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63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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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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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适用5年最长起诉期限的规定。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解释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范围没有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很多不同观点。有人认为只要和不动产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人认为对此应进行限制。一般来说,“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指向的权利客体是不动产物权,比如颁发土地证、房产证,土地和房产抵押登记等;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不直接指向不动产物权,但该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权利客体是形成不动产物权的基础或前提,比如作出土地权属确权决定,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较有争议的是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是否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矿藏在未开采时因其必须依赖土地而存在,属于不动产,被开采之后称为矿产或矿产品,则属于动产。由于颁发采矿许可证是国家许可矿藏由不动产变为动产,与二十四条的立法本意不符,所以一般认为颁发采矿许可证不适用“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虽然该变更登记可能会引起该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所有人的变动,但是该登记本身不会引起不动产物权的变化,不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对公司民事行为的行政确认,不涉及经营权的问题
  • 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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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

    内容:相对于登记离婚来说诉讼离婚可以说是“对于真正有争议的离婚事件进行裁判”。在审理程序上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更多的采取职权主义依职权主持调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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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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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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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哪几类离婚纠纷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哪几类离婚纠纷

    内容: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相对于登记离婚来说诉讼离婚可以说是“对于真正有争议的离婚事件进行裁判”。它要求当事人须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争端。在审理程序上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更多的采取职权主义依职权主持调解。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0428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哪几类离婚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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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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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登记也可对抗第三人,那是土地承包有合同就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村里一般签订合同就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办理登记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办理登记吗

    内容: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提供遗嘱、权属证书、死亡证明等材料。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办理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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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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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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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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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内容:而对于已死于被继承人之先的遗嘱继承人.因死亡就已丧失了继承资格,遗嘱发生效力又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所以该继承人也就无法继承由遗嘱指定的遗产,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3)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部必须具有继承资格c继承人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或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就不能再参与遗嘱继承,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如果所立遗嘱与其生前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只能执行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已在遗嘱中指定的由该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当依法定继承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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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6103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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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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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

    内容: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公证员介绍,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那么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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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34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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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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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可以适用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黑龙江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适用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黑龙江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适用

    内容:黑龙江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那么黑龙江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763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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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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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内容:《物权法》第188条确立了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权是物权,其理应优先于一般债权,登记与否不能影响其物权优先效力。因此,只要第三人不知道有动产抵押权的存在均可,第三人是否出于过失则在所不问。恶意第三人是指在抵押人处受让抵押财产或设定质押并转移占有等时,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该项财产之上已存在有抵押权人的抵押权的第三人。那么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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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9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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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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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有哪些

    内容:目前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在商事交往中,必须在商事登记簿上登记的事项未履行登记或未予以公告的,任何该必须登记事项的参与人都不得以该事项来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已经了解了该事项的真实情况。这一规则的前提是,第三人必须是真正的不知情人,必须对当事人在履行商事登记之前是否已具备商行为能力真正不知晓。此外,商事登记公告完成后,第三人也享有登记簿及附属文件抄阅请求权。那么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1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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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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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从法理上讲,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所派生出来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的一种补充形式,又称之为间接继承。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范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分配份额,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

    龙珊律师
    2022.03.2288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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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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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文件能否直接变更抵押登记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裁判文件能否直接变更抵押登记

    内容:抵押贷款时,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双方不仅需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还需要依法进行抵押登记,使抵押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裁判文书可以直接变更抵押权登记吗?这个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认定需要变更的可以进行判决变更,但也需要到抵押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登记要件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之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只须在当事人间达成抵押合意即可。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那么裁判文件能否直接变更抵押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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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0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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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生效与等级对抗并存的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1、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2、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那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3、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生效,因为作为不动产的住宅以登记作为物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抵押登记有什么效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抵押登记有什么效力

    内容:抵押权登记是导致抵押权获取公信力的必要途径。登记要件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之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只须在当事人间达成抵押合意即可。但对第三人不产生公信力,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可以进行抵押权登记。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飞行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那么抵押登记有什么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119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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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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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那么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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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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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遗嘱有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是怎样的

    内容:凡以担保法第42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我国担保法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将抵押物的登记分为两种。凡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必须进行登记,不等记抵押合同不生效;以其他财产作抵押的,当事人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抵押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效力,但非经的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即登记对抗主义。那么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77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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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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