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完了又发现有遗产 #

被浏览:374

李楠楠律师 2022-07-11 374 人收看
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十七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另外如果前后准备了多份遗嘱确定最终的遗嘱后可以去做公证,另外如果前后准备了多份遗嘱确定最终的遗嘱后可以去做公证,所以已经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去做公证,关于遗嘱原件丢失复印件能作为遗产分配依据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李楠楠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