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位继承与遗嘱继承冲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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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7-11 420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一,是转继承权必须是在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分割财产以前死亡方才产生,第三,如果已死亡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后才明确表示放弃遗产,那么就不存在转继承的问题,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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