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房屋赠与公证处公证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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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7-11 512 人收看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房屋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是以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者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取得产权证书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为认定条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得到合同及产权证书且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了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能撤销,应该继续履行,本案中,王老先生与李小姐虽然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将该房赠与李小姐,但他们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故该赠与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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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不能公证。农村宅基地没有产权证书,无法办理公证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买卖,只能在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虽然农村宅基地不能公证,但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买卖或者赠与可以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公证后没过户房屋赠与无效获赠后“变脸”老人讨回房子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证后没过户房屋赠与无效获赠后“变脸”老人讨回房子

    内容:孤寡老人石大爷,自老伴去世后,邻居肖某夫妇一直对他照顾得很好,石大爷很是感激,便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间房赠与肖某,自己保留居住权。但是此后,邻居肖某渐渐找借口不再照顾老人,甚至干脆就不露面了。而肖某认为,协议是做过公证的,房子送给他,就不能要回去了。最后两人把“官司”打到了公证处,有关人员当即告知:原赠与协议尚未生效。据公证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先行的公证。这是为加强审查,避免出现各种假赠与,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必要条件。公证人员在此提醒,房屋赠与的公证,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那么公证后没过户房屋赠与无效获赠后“变脸”老人讨回房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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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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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证。
  •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继承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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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继承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内容:继承房屋过户流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流程是: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综上所述,房子遗产继承过户的流程,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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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赠与农村的房屋至非直系亲属。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赠人不得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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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内容: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赠与合同有效,只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但房屋所有权不转移,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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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直系之间赠与:若户口在一起,体现直系关系,赠与方与受赠方带上身份证、房本、资格审核通过单、购房承诺书、家庭成员信息登记表办理;若户口不在一起,需办理关系公证;房屋非直系之间赠与,先办理关系公证,然后赠与方与受赠方带上身份证和房本、资格审核通过单、家庭成员信息登记表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婚前公证处做婚前公证流程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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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婚前公证处做婚前公证流程

    内容: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关于婚前公证处做婚前公证流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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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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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做公证。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不是城镇居民。(2)不是本集体组织中已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3)是否必须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未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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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有哪些

    内容: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有哪些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需要全部到场。当事人接受的,公证处正式受理买卖双方的公证申请,启动公证程序。对此我们要求申请二手房公证的当事人只能签定同一份合同,而且只能以公证处公证过的合同为准。那么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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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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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 父母房屋赠与子女流程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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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父母房屋赠与子女流程

    内容:第2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较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较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那么父母房屋赠与子女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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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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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协议不需要公证,无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农村房屋能赠与吗,赠与能撤回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农村房屋能赠与吗,赠与能撤回吗

    内容:在农村土地上面建房子之后,可以将农村房产进行赠与,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那么农村房屋能赠与吗,赠与能撤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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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公证赠与的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要回的。赠与合同不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出现法定撤销赠与的事由时,也可以请求撤销赠与。
  • 房屋赠与公证未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无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赠与公证未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无效

    内容:将个人所有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受赠人的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7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房屋赠与公证未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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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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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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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依法赠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赠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且所赠与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该赠与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

    内容:2005年8月份,干女儿李小姐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李小姐的生母拿着赠与合同索要该房产,并要求王老先生办理过户手续,但此时的王老先生却因经济原因及干女儿已去世等原因,不想将该房出赠。本案中,王老先生与李小姐虽然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将该房赠与李小姐,但他们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故该赠与尚未生效。现在王老先生提出不愿赠与,符合法律规定,该房产权仍归王老先生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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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更名过户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婚后财产公证程序、婚后房产公证流程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婚后财产公证程序、婚后房产公证流程

    内容: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婚后财产公证程序、婚后房产公证流程1、如何做婚后财产公证?财产公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可以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论是否进行公证,均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需要办理财产公证,可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财产约定等资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那么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婚后财产公证程序、婚后房产公证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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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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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内容:公开摇号时,应邀请公证机关参与监督。2、《补偿方案》应当载明征收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办法、安置地点、签约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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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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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公证处可以跨区办理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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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房产继承公证处可以跨区办理吗

    内容:房产继承公证处可以跨区办理吗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房屋继承公证的,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一般是不能跨区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那么房产继承公证处可以跨区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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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不公证有效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房屋赠与不公证有效吗

    内容: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周春花律师
    2022.03.2224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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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房屋赠与公证没及时过户赠与是否生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案例分析:房屋赠与公证没及时过户赠与是否生效

    内容:案例分析:房屋赠与公证没及时过户赠与是否生效 来源:日照新闻网—日照日报2006年03月08日 孤寡老人王大爷,自老伴去世后,邻居蒋某夫妇一直对他照顾,王大爷很是感激,便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间房赠与蒋某,自己保留居住权。最后两人闹到公证处,有关人员当即告知:原赠与协议尚未生效。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受赠人的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那么案例分析:房屋赠与公证没及时过户赠与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131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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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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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给子女有哪些流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屋赠与给子女有哪些流程

    内容:房屋赠与给子女有哪些流程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流程1双方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双方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3办理公证4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5房屋过户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那么房屋赠与给子女有哪些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172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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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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