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留学中介解除合同流程 #

被浏览:19

任冰峰律师 2022-07-11 19 人收看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欺诈担保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串通,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行为,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担保人被骗担保属于欺诈担保,欺诈担保的,只有在债权人存在恶意,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担保人才能免除担保责任,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