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断三根肋骨属于哪个价格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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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2022-07-11 766 人收看
三期鉴定&rdquo,三期鉴定&rdquo,三期鉴定&rdquo,申请三期鉴定的,一般是在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提出,申请三期鉴定的,一般是在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提出,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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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个人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股权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股权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陈宗琼律师
    2024.01.239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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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闻某于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格11万人民币,并办理了房产证。2007年11月闻某与陈某结婚,2009年11月,闻某与陈某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双方对房产发生了争议。闻某的房子现已升至30万人民币。妻子陈某认为,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应按予以分割。而闻某则认为,他既然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其增值部分也应属于他所有,不同意陈某分割该房产的要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第一种观点,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投资,应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国家产权以登记时间为准。且该房屋的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闻某拥有该房屋完全的产权,系闻某婚前个人财产。而房屋在没有出售之前,其增值部分是不可得利益。那么增值的婚前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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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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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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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指导价价格变动时合同的履行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政府指导价价格变动时合同的履行

    内容:第六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我国目前的商品价格分类两类:一是市场价,即由市场调节的价格;二是国家定价或者指导价。对属于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商品,在履行中遇到价格变动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当然,此时,当事人也可以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原价格;但未经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不得按新价格履行或者要求对方履行。那么政府指导价价格变动时合同的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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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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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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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

    内容:而从本案案情看,经一审法院委托鉴定,二公司因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幅度尚难达到情事变更原则所要消除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显失平衡的严重程度。因此,一审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判决指挥部补偿二公司材料差价损失,依据不充分。指挥部要求驳回二公司有关补偿其材料差价损失的诉讼请求的上诉主张和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则不能产生“情事变更”的法律效果。就本案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而言,建材价格的起伏涨落无疑应当是一个普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在确定投标价格时首先应当考虑到的重要因素。那么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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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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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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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涉嫌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交通事故撞断三根肋骨赔偿标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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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交通事故撞断三根肋骨赔偿标准

    内容:受害人以被损车辆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损失应当提供合法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交通事故撞断三根肋骨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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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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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会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算一方个人财产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出资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钱独立买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予自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一方未经另外一方同意,便将房屋进行出售,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格并办理登记手续,另外一方主张追回的,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产属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的除外。那么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36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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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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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房产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哪些房产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内容: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那么哪些房产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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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38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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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般均等分割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般均等分割

    内容:()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般均等分割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个组成部分。由其中的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方支付房屋价值的半。那么()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般均等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822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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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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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根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3根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内容:工伤肋骨骨折3根的赔偿是要经过工伤鉴定来确定相应的标准的,工伤三根肋骨骨折赔偿标准三根肋骨骨折的赔偿如下: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交通事故3根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1、法律主观:具体是根据 伤残鉴定 为准,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医疗费 、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三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需赔赏多少3根肋骨骨折大概算十级工伤,能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本人工资的7倍。

    周春花律师
    2023.09.08236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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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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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哪些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内容: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那么哪些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89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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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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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给对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给对方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离婚股票算共同财产吗离婚股票财产的分配方式为股票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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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434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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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股权处置方式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股权处置方式

    内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金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股权,或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分析代持的股权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平均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第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股份代持后离婚是否分割第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姚平律师
    2024.02.2960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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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价格如何计算判断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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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股权质押价格如何计算判断

    内容:大家都知道股市忽高忽低,那么股权质押价格的计算判断就显得非常重要,这关乎能否顺利实现担保的债权。小编整理了实务中股权价值判断的几种方法。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比较典型的是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股权质押价格如何计算判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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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67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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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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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内容:二婚女方婚前房产和男方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对其进行处置或继承,二婚后婚前财产怎么分法律主观:二婚的婚前财产是依法不予分割的,仍归财产所有权人所有,因为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6、法律分析:不属于婚前财产再婚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二婚后,婚前房产和财产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只有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财产,才能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龙珊律师
    2024.01.2693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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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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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赠予房屋给子女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父母赠予房屋给子女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内容: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父母赠予房屋给子女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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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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