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存续期夫妻双方打的欠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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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写的欠条离婚后管用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间写的欠条离婚后管用吗
内容:夫妻间写的欠条离婚后管用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间写的欠条,如果有欠款事实,并且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离婚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要求欠款方偿还欠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间写的欠条离婚后管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13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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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双方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如果在没有取得合法婚姻登记证的情况下,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我们可以通过1994年2月1日民民政部门颁发的有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的内容,了解到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是却没有登记结婚,只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关系就是事实婚姻。这种情况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是被承认的事实婚姻,但是在此之后则将这种关系判定为同居关系。如果再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话,这也是事实婚姻,这种婚姻是重婚的行为。我们可以翻阅相关法律了解到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的答案。
龙珊律师2022.03.2954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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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夫妻之间关于欠条的约定有效,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欠条的性质属于民法上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因此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权利进行约定的法律制度。欠条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一份借款协议。那么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41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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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债务都得夫妻共担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存续期债务都得夫妻共担吗
内容: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上可以看到法律当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认为该债务是为了维系婚姻关系的稳定以及家庭的发展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并不需要进行共同承担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那么婚姻存续期债务都得夫妻共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3049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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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内容: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借条是确定借贷关系、认定借款事实重要依据,因此社会上有些夫妻为了开玩笑或是哄对方开心而相互借款打欠条,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一旦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或发生重大分歧时,往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欠条体现的正是原告的债权和被告的债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所借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吴梦云律师2023.07.21102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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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
内容: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有效。夫妻关系续期间内,双方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个人拥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可以说,法律对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以上,我们从夫妻间的借款合同效力、借款合同真实性、借款合同的性质及举证责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简要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没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86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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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
内容: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要偿还借款。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之间互打欠条离婚时是否要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771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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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欠条该怎么偿还
陈宗琼律师
夫妻之间的欠条该怎么偿还
内容: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离婚时这笔钱应作为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间的相互借贷仍然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那么夫妻之间的欠条该怎么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758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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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内容: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关于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49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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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欠条,离婚后需要返还吗
许瑞林律师
夫妻签欠条,离婚后需要返还吗
内容: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签欠条,离婚后需要返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83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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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能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姻存续期能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内容: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也有相五抚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同样有着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那么婚姻存续期能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251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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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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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
内容: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等公序良俗,即可认定为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那么,这种婚内借款方式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一种对财产的约定,应受法律保护。虽然是夫妻关系,但只要不认可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彼此间的相互借贷就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那么夫妻之间写的欠条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22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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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姻期间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内容: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有不同的认识。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姻期间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21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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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能否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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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能否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内容: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重婚的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重婚的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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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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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内容:法院经过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未处理房产。原来他们曾因感情不和,在婚姻期间就离婚问题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薛女士所有,何先生同时写了一份内容一致的承诺书。在这种情况下,陈律师明确提出,离婚协议书和承诺书并没有实际履行,应允许何先生反悔。主审法官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采纳了陈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争议房产归薛女士所有,但应补偿相当于市场价值一半的现金给何先生。那么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220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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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因离婚纠纷闹得十分不愉快,长期冷战。当事人希望快速脱离痛苦的婚姻生活,婚姻家事部律师帮助其与对方专业谈判,双方冷静下来理性沟通,在律师多次调解后双方和解离婚。新的一年,不念过往,美好向前!元甲婚姻家事 7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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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因离婚纠纷闹得十分不愉快,长期冷战。当事人希望快速脱离痛苦的婚姻生活,婚姻家事部律师帮助其与对方专业谈判,双方冷静下来理性沟通,在律师多次调解后双方和解离婚。新的一年,不念过往,美好向前!
元甲婚姻家事 180评论 -
婚姻家事律师不是只办理离婚纠纷,本案中帮助当事人化解情感危机,挽救了一段婚姻,夫妻双方解开心结、破镜重圆,守护了孩子完整的家与爱!
元甲婚姻家事 53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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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律师不是只办理离婚纠纷,本案中帮助当事人化解情感危机,挽救了一段婚姻,夫妻双方解开心结、破镜重圆,守护了孩子完整的家与爱!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4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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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拒不参加庭审,法院会判决离婚吗?这需要看具体情况,我方举证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充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当事人的诉求达成。历时77天,拯救了在错误婚姻中痛苦纠结的当事人,重启阳光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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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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